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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局關於原鐵道部規範性文件

第十批清理結果的通知

國鐵科法〔2018〕20號    


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能源集團,中國中鐵,中國鐵建,中國中車,中國通號,中國鐵通,中國鐵物,中交集團,中國建築,中國電建,各地方鐵路公司:

為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清理部門規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據鐵路改革發展實際,按照“先易後難、有序推進,邊清理、邊出成果、邊向社會公開”的原則,國家鐵路局對原鐵道部涉及工程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文件進行第十批清理,同時對中國鐵路總公司自行停止執行的原鐵道部工程建設類規範性文件進行處理。現將第十批清理結果通知如下:

一、交由中國鐵路總公司管理的文件

經國家鐵路局組織專家評審,《關於加強鐵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鐵建設〔2007〕102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鐵路客運專線建設質量管理的指導意見》(鐵建設〔2008〕246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鐵路建設勘察設計質量管理的通知》(鐵建設〔2010〕1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鐵路建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鐵建設〔2010〕171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鐵路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鐵辦〔2011〕68號)、《關於開展隧道襯砌等鐵路工程質量第三方檢測的通知》(鐵建設〔2011〕172號)、《關於鐵路建設項目實施階段材料價差調整的指導意見》(鐵建設〔2009〕46號)、《關於印發〈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指南〉的通知》(鐵建設〔2009〕210號)、《關於貫徹國務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通知》(鐵建設〔2011〕108號)、《關於組建鐵路隧道專業搶險救援隊伍的通知》(鐵建設〔2010〕128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鐵建設〔2009〕80號)、《關於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節約集約用地要求的通知》(鐵建設〔2008〕21號)、《關於進一步加強鐵路建設項目臨時用地復墾工作的通知》(鐵建設〔2008〕104號)、《關於加強鐵路勘察設計工作的若干意見》(鐵鑒〔2008〕2號)共14個文件主要涉及中國鐵路總公司等企業內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交由中國鐵路總公司管理。中國鐵路總公司可繼續執行,亦可修改或停止執行。修改或停止執行之日,原文件廢止。各地方鐵路公司可參照上述原鐵道部規範性文件有關內容,結合實際制定本企業的具體制度及措施。

二、予以廢止的文件

《關於印發〈鐵路建設工程監理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鐵建設〔2007〕176號)、《關於印發〈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圖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鐵建設〔2010〕36號)、《關於印發〈鐵路建設工程監理企業與監理人員不良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鐵建設〔2010〕131號)、《關於印發〈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辦法〉的通知》(鐵建設〔2012〕105號)、《關於印發〈鐵路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質監〔2010〕242號)、《關於印發〈引起鐵路行車事故的工程質量責任調查及經濟損失賠償暫行規定〉的通知》(鐵建設〔2007〕79號)、《關於進一步明確鐵路工程設計線路交叉跨越有關規定的通知》(鐵建設〔2012〕23號)、《鐵道部關於貫徹落實〈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的通知》(鐵建設〔2013〕55號)共8個文件予以廢止。

三、繼續有效的文件

1.《關於印發〈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産管理辦法〉的通知》(鐵建設〔2006〕179號)。經國家鐵路局組織專家評審,該文件為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産行業管理有效文件,有關涉及安全生産方面的規定和要求,鐵路工程建設項目各相關單位均應執行。

2.《關於印發〈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通知》(鐵建設〔2009〕171號)、《關於重新印發〈鐵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交接辦法的通知》(鐵建設〔2008〕23號)、《關於發佈〈高速鐵路竣工驗收辦法〉的通知》(鐵建設〔2012〕107號)、《關於發佈〈鐵路建設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鐵建設〔2010〕260號),經國家鐵路局組織專家評審,均為行業管理有效文件,鐵路工程建設項目各相關單位繼續執行。

鐵  路  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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