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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


第 41 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8年6月12日第1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佈,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長  王蒙徽       

2018年6月22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廢止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的決定


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廢止《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0號)。現予發佈,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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