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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全國工商聯印發《關於推動民營企業

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科發資〔2018〕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工商聯,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科技局、工商聯,全國工商聯各直屬商會: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科技部、全國工商聯部際合作協議要求,加快推動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科技部會同全國工商聯制定了《關於推動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加強協同配合,積極推進民營企業創新發展。

科 技 部             

全國工商聯             

2018年5月18日      



關於推動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和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支持民營企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做優做強做大做實,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遵循,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科技創新重大決策和部署要求,發揮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對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通過政策引領、機制創新、項目實施、平臺建設、人才培育、科技金融、軍民融合、國際合作等加強民營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充分支持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發揮企業主體作用與政府引導作用相結合。創新是民營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要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加強政府引導,激發企業創新發展內生動力,營造民營企業實踐創新發展良好氛圍,抓好科技創新政策在民營企業的落地實施。

堅持推進産學研深度融合。推動民營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開展戰略合作,探索産學研深度融合的有效模式和長效機制。鼓勵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向民營企業轉移轉化科技成果,支持科研人員服務企業技術創新。

堅持人才項目基地多要素協同一體化推進。集聚創新資源,加強政策協同、機制協同,形成資金聚力、人才聚力,將創新人才培養、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實施和創新創業基地平臺建設統籌考慮,協同推進,促進民營企業創新向更大範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發展。

堅持分類指導協調推進大中小企業健康發展。培育一批核心技術能力突出、集成創新能力強、引領産業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民營企業。在産業細分領域培育一批“隱形冠軍”和“獨角獸”企業。完善雙創孵化體系和生態,扶持小微企業創新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三)大力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實施國家科技重大項目。

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牽頭或參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重點研發計劃等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實施。在國家科技計劃規劃制定、實施方案論證、指南編制、政策調研中充分聽取民營企業意見和建議。在項目評審、預算評估、結題驗收等環節更多吸收民營企業專家參與。

(四)積極支持民營企業建立高水平研發機構。

按照《國家科技創新基地優化整合方案》(國科發基〔2017〕250號)要求,通過競爭方式,依託行業龍頭民營企業佈局設立一批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研發和創新平臺,對外開放和共享創新資源,發揮行業引領示範作用。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産業技術研究院、先進技術研究院、工業研究院等新型研發組織,各級科技部門可以通過項目資助、後補助、社會資本與政府合作等多種方式給予引導扶持或合作共建。

(五)鼓勵民營企業發展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圍繞國家“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和國家科技創新重大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全國工商聯所屬商會的作用,組織行業內有代表性的民營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國有企業、社會服務機構等共同發起建立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完善産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推動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與技術創新對接融通。培育一批民營企業産業技術創新示範聯盟,通過國家科技計劃支持聯盟牽頭承擔計劃項目,突破關鍵共性技術,服務和支持行業創新發展。

(六)力促民營企業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加快發展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等創新創業孵化載體,提高為民營小微企業的公共服務能力。支持行業龍頭民營企業圍繞主營業務,創新模式,建立一批特色鮮明、創客雲集、機制靈活的專業化眾創空間。建立民營企業雙創導師隊伍,開展靈活多樣的創新創業服務。支持民營技術轉移機構發展,推動建立專業化運營團隊,為技術交易雙方提供成果轉化配套服務。依託各地科技領軍人才創新驅動中心,組織高水平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為民營企業轉型升級提供技術諮詢等智力支持。推動民營小微企業參與“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弘揚創新創業文化。

(七)加強優秀創新型民營企業家培育。

高度重視培育具有科學素養、高水平戰略和創新意識的民營企業家。發揮企業家組織的積極作用,加大對民營企業家創新思維和能力提升的培訓力度。弘揚工匠精神,積極倡導民營企業家堅守實體經濟,將培養企業家隊伍與實施國家重大科技戰略同步謀劃、同步推進,在實踐中培養一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管理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優秀創新型民營企業家。

(八)加強民營企業創新人才培育。

結合實施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加大對民營企業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重點領域創新團隊的培育和支持。建設全國科技創新創業人才聯盟,促進民營企業創新創業人才跨界交流、合作、互助。通過創新方法專項,在民營企業培育一批創新工程師、創新諮詢師和創新培訓師。舉辦民營企業科技創新培訓班,通過專家講授、政策解讀、案例分析和實地調研等方式,加強對民營企業科技創新知識和能力的系統培養,鼓勵支持更多具有創新創業能力的人才脫穎而出。

(九)落實支持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各項政策。

深入推動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研發投入加計扣除及無形資産稅前攤銷、政府採購、科技金融等普惠性創新政策落地實施,取得實效。推廣實施創新券政策,開展創新券跨區域應用試點,支持民營企業利用創新券購買創新服務、降低創新成本。推動更多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科研儀器設備、科學數據和科技文獻等科技資源向民營企業開放共享。

(十)完善科技金融促進民營企業發展。

針對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發展完善科技金融,形成科技創新與創業投資基金、銀行信貸、融資擔保、科技保險等各種金融方式深度結合的模式和機制,為民營中小微企業營造良好投融資環境。鼓勵有影響、有實力的民營金融機構,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投貸聯動、設立服務平臺開展科技金融服務等方式,為民營中小微企業提供投融資支持。

(十一)推動民營企業參與軍民協同創新。

鼓勵民營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協同,建設軍民融合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高科技園區、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機構,開展軍民科技協同創新。通過建立完善各類軍民協同創新公共服務平臺,向民營企業提供信息檢索、政策諮詢、科技成果評價等服務,鼓勵和引導民用技術參軍和軍用技術轉民。

(十二)推動民營企業開展國際科技合作。

依託“一帶一路”科技創新行動計劃,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聯合實驗室、科技園區合作和技術轉移。支持民營企業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企業、大學、科研機構開展高層次、多形式、寬領域的科技合作。鼓勵民營企業並購重組海外高技術企業,設立海外研發中心,促進頂尖人才、先進技術及成果引進和轉移轉化,實現優勢産業、優質企業和優秀産品“走出去”,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對外開放水平。

(十三)引導民營企業支持基礎研究和公益性研究。

不斷完善多元化投入基礎研究機制,運用稅收等政策手段激勵民營企業增加基礎研究投入。激發企業家致富思源的情懷,引導企業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引導民營企業通過聯合資助、慈善捐贈等方式,資助在基礎研究和公益性研究方面的科學研究活動。支持民間力量規範開展科學技術獎勵。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

科技部和全國工商聯建立推動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部際聯席會議機制,定期和不定期召開會議,協調工作,部署任務。建立健全加強戰略合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推進體系,在頂層設計、改革措施和工作保障等方面實現部門聯動,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十五)加強指導服務。

科技部和全國工商聯共同加強對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工作指導。科技部加強對支持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相關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增強民營企業對政策的知曉度,增強政策獲得感。全國工商聯加強對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服務,搭建成果展示、産學研合作等創新服務平臺,開展培訓及項目人才推薦、評選等工作。

(十六)開展監測評價和總結宣傳。

結合實施國家創新調查制度,開展民營企業創新能力監測。發揮第三方評估機構作用,對民營企業創新發展情況進行跟蹤評價,依據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及時總結民營企業創新發展的新典型、新模式和新機制,加強對民營企業創新發展成功經驗和突出成果的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