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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開展追逃行動 抓獲1670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楊維漢、李薇薇)“開展追逃專項行動,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70人,比上年上升137.6%。”翻開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這句反映檢察機關具體追逃工作的文字背後,是檢察幹警跨越省區和國界,千里追逃的縮影。

    據統計,2004年檢察機關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614人,2005年抓獲703人。“2006年居然比2005年翻了一番還多。”全國人大代表姚天恩對檢察機關的追逃工作表示讚嘆。

    成績得來不易。2006年初,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會同公安、電信、邊防、外交等部門廣泛開展追逃專項工作。

    河南省檢察院反貪局摸清在逃人員底數,實行局領導分片包乾,確定重點追逃對象,強化追逃措施,抓獲在逃嫌疑人65人。福建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加強法律宣傳,先後敦促43名在逃人員投案自首。廣東省檢察機關反貪部門追逃與追贓並舉,通過追逃挽回經濟損失1億多元。

    抓捕潛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一直是追逃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最高人民檢察院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負責人分析了“外逃貪官”的特點:

    ——潛逃出境犯罪嫌疑人,過去大多是一般工作人員,現在處級、廳級幹部增多。如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在擔任溫州市副市長兼金溫鐵路溫州段建設總指揮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1100多萬元後,舉家逃往美國。

    ——潛逃境外發案領域,從過去金融系統、大中型企業的負責人比重較大,逐步向銀行工作人員、企業負責人、國家工作人員發展。

    ——潛逃出境攜款數額,從過去的幾萬、幾十萬發展到現在的幾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

    ——潛逃時機,從過去的因案發倉促出逃,發展到有準備、有預謀出逃。

    為了加強反貪污賄賂國際司法合作。2006年10月,第一個以各國反貪機構為成員的國際組織——國際反貪局聯合會正式成立,137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參加了會議。“這一國際組織的成立,為我國開展反腐敗國際合作搭建了新的平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振川説。

    “我國要建立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的‘全方位圍剿’體系。公安、檢察、法院、外交、金融、司法等部門正在積極開展協作,並且拓展國際司法合作空間。”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局長王建明説。

    ——對發現可能外逃的人員,檢察機關對有關信息進行匯總和分析,提前擬定預案,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措施。

    ——通過公安機關對外逃或可能外逃以及潛回國內的犯罪嫌疑人及時採取邊境控制、上網追逃、全國通緝等措施張開緝捕大網。

    ——對發現潛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確切去向的,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利用國際警務、檢務、司法合作渠道進行緝捕。

    ——加強對反洗錢活動的監控與情報交流,以有效地防止和查證腐敗犯罪資産的轉移。目前我國已與國際反洗錢組織建立了固定聯絡機制。

    2005年,中國正式成為《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國。“這極大地拓展了我國反貪追逃的國際合作空間。”王建明説。

    “目前,中國辦理的司法協助案件已涉及到泰國、韓國、新加坡、俄羅斯、荷蘭、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數十個國家。”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説,中外司法協助內容也由簡單的調查取證發展到相互派員取證、刑事訴訟移管、引渡等多個方面。

    我國已同20多個國家簽訂了雙邊引渡條約,與49個國家簽訂了司法協助條約。最高人民檢察院已與75個外國司法、檢察機關簽署了83個雙邊合作協議或合作諒解備忘錄。

    遠遁天涯也枉然。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郭永運説:“腐敗是各國共同打擊的對象,國與國間的司法合作、協作配合日益緊密,法網越織越密,犯罪嫌疑人終究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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