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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國代表:應專設“必須投保責任保險”條款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任建國代表:國計民生重點領域應規定“必須投保責任保險”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記者李柯勇、吳晶)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保監局局長任建國認為,針對火災、環境污染、安全生産、僱主和醫療責任等重點風險領域,在立法或修改現行法律中,應專設“必須投保責任保險”條款,為人民群眾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解決企業的後顧之憂,減輕政府壓力,化解民事賠償糾紛。

    任建國代表説,“責任保險”是以市場化方式輔助社會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我國責任保險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還不適應。2007年,全國責任險保費收入僅66.6億元,佔財産險業務比重只有3.3%,與16%的國際平均水平比有較大差距。

    他説,我國責任保險規模小、覆蓋面窄,單位和個人保險意識還不強。由於缺乏強有力的引導和推動,大部分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缺乏相應的責任保險意識。相關法律政策也不健全,社會生活的許多領域沒有相關立法,現有法律法規執行力度不夠,與責任保險相關的政策性文件效力有限。

    從全球看,汽車責任保險、産品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均出現于20世紀初。歷經百年的發展,在法律強制、政府推動和政策支持下,責任險在不少市場經濟國家已相當發達,被譽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穩定器”。

    任建國代表説,當前我國應建立健全強制與自願相結合的責任保險制度,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穩步推進。他建議,對法律法規明確要求投保責任保險的,要加強執法檢查。特別要加強對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旅行社責任險投保情況的檢查,努力做到應保盡保。

    “在重點領域要通過立法手段推行強制責任保險。”任建國代表説,“應選擇關係國計民生、涉及公眾利益、事故頻發的行業,在法律法規中增加強制責任保險的內容及要求。各級政府要將建立實施責任保險制度,作為強化高風險行業和地區管理的手段,納入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體系之中。對轄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又未投保責任保險的,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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