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張濤)“煤炭破産企業遺留礦區民生問題不容忽視。”全國人大代表、冀中能源集團董事長王社平説,國家對資源枯竭和扭虧無望的國有統配煤礦實施政策性關閉破産十餘年來,“企業辦社會”、職能無法移交等困難和矛盾仍有待解決。
王社平代表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煤礦關閉破産後,應將企業的子女教育、醫療、住房改造、社保等社會管理職能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但由於種種原因,目前很多企業仍承擔“辦社會”的職能。他調研發現,這些破産重組後的煤礦轉制為民營企業後,資源枯竭,資金嚴重短缺,無力新上轉産項目。破産煤礦一般都是老礦,有的已有上百年開採歷史,職工住房破損、傾斜、漏雨等均較為嚴重,條件亟須改善。
“破産後的煤礦職工涉及人員較多,這些煤礦的生存和發展關係到社會的穩定,應引起高度重視和關注。”王社平代表説,應儘快把破産礦的社會職能和離退休管理機構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重組後破産煤礦繼續給予一定扶持政策,將破産煤礦的棚戶區納入城鎮建設規劃,從根本上解決破産礦危房戶的住房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