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新的企業彈性工時工作制審批辦法已開始實施。今年1月起,獲准實行彈性工時的企業,須公示經批准實行的崗位及批復內容。上海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1月15日提醒相關企業,勿忘按新辦法辦理。
一段時期以來,勞動監察等部門接到投訴,反映一些企業利用彈性工時侵害員工權益,侵權的一種手法是擅自擴大彈性工時崗位,員工嚴重超時加班,且得不到加班費補償。
據了解,通常所稱的彈性工時工作制,指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新審批辦法明確,不定時工作制是企業因工作情況特殊,需安排職工機動作業,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採用不確定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人員包括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等。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指企業因工作情況特殊或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需安排職工連續作業,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而採用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人員包括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建築、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