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崗教師實行公開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招聘工作由省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編辦等相關部門共同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原則,按下列程序進行:①公佈需求,②自願報名,③資格審查,④考試考核,⑤集中培訓,⑥資格認定,⑦簽訂合同,⑧上崗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