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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企業職工最低月工資4月1日起提至1160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29日   來源:工人日報

    從4月1日起,天津市企業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由原來的920元提高到1160元。記者從天津市有關部門獲悉,今年天津市將圍繞勞動關係大格局建設,堅持政府調控、市場引導、法律規範,從引導企業合理提高職工工資、加強企業勞動報酬工作目標考核、建立薪酬調查和信息發佈制度三方面入手,促進企業職工工資水平提高。

    據介紹,此次天津市企業職工月工資最低標準增幅達26%,將使“踩線”發薪企業的20萬低收入職工直接受益。同時,天津市政府頒布2011年天津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16%,即指以社會平均工資3128元為標準,今年工資漲幅為3128元的16%;下線為7%,且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本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上線為22%。居民服務業企業、住宿餐飲業企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等行業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按全市統一規定執行。職工收入較低的行業要加強企業管理,降低成本費用,增加職工工資,提高職工收入水平。不能按工資指導線增長工資的企業需向職工説明原因。

    今年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與工會、國資委、企聯、工商聯等部門配合,形成勞動關係協調社會化聯動機制,推動職工增收,探索建立和諧勞動關係引導資金,對一線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溝通協商機制完善、勞動關係和諧的企業給予獎勵。企業勞動報酬工作目標考核範圍由“七委一區”擴展為“八部門一區”,同時將民營企業、區縣屬企業以及無主管部門企業全部納入工作範圍。天津市考核辦將企業增資情況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政(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實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經營者與職工收入挂鉤辦法,對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按季通報、按年考核,確保完成全市企業勞動報酬總額增長15%的工作目標。

    據悉,天津市今年將重點推動外資、私營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推動國有企業建立經營者與職工收入挂鉤機制;重點推動困難企業建立退出市場機制;推動存在勞動關係隱患的企業建立勞動關係內部協調機制。實行最低工資執行情況申報備案制度、企業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報備制度。逐步建立薪酬調查和信息發佈制度。 (記者 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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