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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購車應警惕三大陷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22日 08時52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瀋陽8月20日專電(記者 范春生)“每月七百元,即可享受有車生活!”為了推動汽車銷售,近期不少汽車商家都推出類似的分期付款購車活動。不過法律界人士提醒,分期付款購車當前存在三大陷阱,購車人應加以警惕。

    陷阱一:手續全辦完後,經銷商卻漫天提價。在消費者分期付款手續完全辦完後準備提車時,經銷商找多種藉口要求消費者在原定車款基礎上再交一定數額的現金才能提車。

    陷阱二:採用“對縫”手段騙收額外款項。市場上遊蕩的“對縫”人員由於既無信貸資格又無車源,於是將分期付款方式購車的消費者帶到一家有信貸資格的經銷商處,辦理購車分期付款手續。經銷商故意多收取款項,這樣,“對縫”人員從消費者身上凈賺佣金。

    陷阱三:矇騙消費者在空白合同上簽字。遼寧良友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振革透露,少數違背誠信商業道德的經銷商,矇騙消費者在空白合同上簽字,然而在貸款手續辦完後,消費者接到信貸合同書時卻發現貸款額比先前承諾的價格要高很多。

    針對分期付款購車存在的陷阱,專家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採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車時首先要選擇一家有實力、有聲譽的汽車經銷商。其次,詳細查看汽車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並請精通此業務的律師審查,在對合同條款無爭議的情況下再簽字蓋章。另外,如發現經銷商違背了當初的購車合同,消費者可向有關部門及時舉報,必要時可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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