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及分庫建設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紅十字會、衛生廳(局):
20多年來的實踐證明,造血幹細胞移植是治療白血病等疾病的有效手段,建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是這種治療手段必備的輔助支持系統。目前,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荷蘭、日本等國家相繼建立了造血幹細胞供者資料庫(骨髓庫),並且通過國際互聯網幫助病人查找供者。我國台灣已有21萬供者的資料,至今,已有80余名台灣同胞向祖國大陸患者捐獻了造血幹細胞。作為造血幹細胞移植的主要對象白血病患者,每年新增4萬人以上,其中50%以上是青少年和兒童。目前全國雖然有近10萬名志願者報名捐獻造血幹細胞,但因組織管理體系和技術保障體系尚在建設和完善中,因此還未建立起全國聯網的造血幹細胞資料庫。
為此,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在國務院領導的關懷下,受國家衛生部的委託,負責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的建設和管理。各地紅十字會和衛生行政部門在這項工作上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積極行動,爭取政府和社會的支持,加速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的建設。為使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的建設統一化、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統一規劃佈局、統一機構名稱、統一工作程序、統一檢測標準、統一資料管理。
二、經中央編辦批准,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建立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國家級管理中心”),負責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總體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等工作。
三、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設立專家委員會,負責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的技術指導。
四、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紅十字會可建立“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XX省分庫”,同時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即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XX省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級管理中心”),並報“國家級管理中心”備案。
五、“省級管理中心"負責向社會徵集志願捐獻者和統一管理本省志願捐獻者的HLA(人類白細胞抗原)分型資料;為臨床提供造血幹細胞資料檢索等工作。
六、“省級管理中心”按“國家級管理中心”要求,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網絡管理系統,及時向“國家級管理中心”報送HLA分型數據資料。
七、國家血液檢定機構或受其委託的機構負責對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各省分庫HLA組織配型實驗室的質量控制和技術指導。
八、“省級管理中心”可通過招標方式,在提出申請的、符合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標準的實驗室中推薦HLA組織配型實驗室,經國家血液檢定機構或受其委託的機構認定、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並報“國家級管理中心”備案後,可作為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定點HLA組織配型實驗室。
九、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及省級分庫面向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審定的造血幹細胞移植醫院提供HLA分型檢索配型服務。
二00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