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全國殘疾人狀況及小康進程監測報告
(中國殘聯研究室、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國家統計局統計科學研究所)
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表明,我國殘疾人狀況正處於一個快速變動的階段。今後十幾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殘疾人狀況還將發生較大變化。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要求:“締約國承諾收集殘疾人狀況信息,包括統計和研究數據,以制定和實施政策,落實本公約”。為及時了解掌握我國殘疾人狀況的變化,給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即時可靠的依據,加強殘疾人狀況監測十分必要和迫切。2006年中國殘聯開始研究建立全國殘疾人狀況監測系統,2007年國家統計局、民政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辦公室聯合下發《關於開展全國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了這項工作。在中國殘聯領導下,經各級殘聯絡統的努力和相關單位的支持,2008年度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順利完成,獲取了豐富的數據資料,為掌握殘疾人小康實現程度和更好的開展殘疾人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一、2008年度中國殘疾人狀況
2008年度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是在2007年度監測的基礎上,繼續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734個縣、市、區的734個小區,對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確定的殘疾人進行跟蹤監測。監測起止時間為2007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監測的主要內容根據中國殘疾人小康指標體系和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主要指標確定,包括殘疾人生存、發展和環境狀況,涉及殘疾人生活、康復、教育、就業、社區服務、無障礙環境、法律服務等方面及其變化情況。本次實際監測20697人,男性10724人,佔51.8%;女性為9973人,佔48.2%。男女性別比為107.5。分城鄉來看,城鎮為4915人,佔23.7%;農村為15782人,佔76.3%。
(一)殘疾人家庭基本情況
1.家庭戶規模基本沒有變
2008年度殘疾人家庭戶平均規模為3.36人。殘疾人家庭戶規模為2人的所佔比例最高,達到26.6%;3人戶家庭比例為19.8%,4人戶家庭比例為17.8%,5人戶及以上家庭所佔比例合計為24.8%;特別值得關注的是11%的一人戶為殘疾人。與2007年度相比,2008年度監測的殘疾人家庭戶規模變化不大。
2.18歲及以上殘疾人婚姻狀況基本穩定
監測數據反映18歲及以上殘疾人的在婚率62%左右,離婚率穩定在2%左右,呈現一個穩定趨勢(見表1)。
表1 18歲及以上殘疾人的婚姻狀況構成(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未婚
|
11.9
|
12.5
|
初婚有配偶
|
59.3
|
58.9
|
再婚有配偶
|
3.3
|
3.2
|
離婚
|
2.1
|
2.1
|
喪偶
|
23.4
|
23.2
|
3.殘疾兒童監護人以父母為主
在2008年度監測的18歲以下殘疾兒童中,父母為監護人的佔絕大多數,為84.2%,與2007年度比較,上升了1.4個百分點。需要特別注意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他親屬或非親屬作為監護人的殘疾兒童的成長狀況(見表2)。
表2 18歲以下殘疾兒童的監護人構成(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比上年增減
|
父母
|
82.8
|
84.2
|
+1.4
|
僅父親或母親
|
5.5
|
4.9
|
-0.6
|
僅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8.2
|
7.8
|
-0.4
|
其他親屬或其他非親屬
|
3.5
|
3.1
|
-0.4
|
4.住房狀況有改善,住房面積增加
從家庭住房狀況改變情況看,2008年度監測殘疾人中在近一年裏住房狀況發生改變的佔全部監測對象的3.7%,與2007年度的住房變動一致。從住房面積變化看,2008年度監測的城鎮殘疾人人均住房面積(建築面積)為20.2平方米,比2007年度增加了0.26平方米;農村殘疾人人均住房面積為20.43平方米,比2007年度增加了0.23平方米,表明殘疾人的住房狀況在不斷改善。
5.殘疾人家庭的收入有較大提高
2008年度監測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總收入為8970.5元,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後為8584.2元,比2007年的7859.5元實際增加了724.7元,增長9.2%。2008年度監測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總收入為4836.7元,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後為4588.9元,比2007年的3969.3元實際增加了619.6元,增長15.6%。2008年度監測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7年度高1130.6元,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7年高702.6元。與2007年度比較,監測殘疾人家庭人均總收入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消除了物價上漲因素的影響仍然有較大的提高;殘疾人家庭人均總收入和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幅度趨勢都是農村高於城鎮(見表3)。
表3 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比較
|
單位
|
城鎮
|
農村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變動幅度
(%)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變動幅度
(%)
|
總收入
|
元
|
7859.48
|
8970.5
|
14.14
|
3969.28
|
4836.7
|
21.85
|
可支配收入
|
元
|
7356.6
|
8487.2
|
15.37
|
3101.0
|
3803.6
|
22.66
|
可支配收入佔總收入比重
|
%
|
93.6
|
94.6
|
1.08
|
78.1
|
78.6
|
0.66
|
殘疾人家庭人均總收入的增加,從收入結構看,城鎮主要是轉移性收入和年經營凈收入大幅增加所致;農村主要是人均轉移性收入和經營年總收入較大幅度的提高,其次是工薪收入的提高所致(見表4)。
表4 殘疾人家庭分項人均收入比較(單位:元)
|
城鎮
|
農村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變動幅度
(%)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變動幅度
(%)
|
工薪年收入
|
2676.0
|
2786.7
|
4.14
|
1326.7
|
1636.2
|
23.33
|
【城鎮】經營年凈收入
|
484.0
|
580.9
|
20.02
|
--
|
--
|
--
|
【農村】經營年總收入
|
--
|
--
|
--
|
1615.6
|
2023.6
|
25.26
|
財産性年收入
|
198.9
|
179.1
|
-9.93
|
185.8
|
166.3
|
-10.50
|
轉移性年收入
|
4255.5
|
5211.0
|
22.45
|
582.2
|
734.5
|
26.15
|
出售財物年收入
|
62.5
|
64.3
|
2.81
|
31.4
|
20.1
|
-35.91
|
借貸年收入
|
182.6
|
148.5
|
-18.66
|
227.6
|
256.0
|
12.47
|
6.殘疾人家庭總支出加大,食品支出上升明顯
通過監測數據看出,城鎮殘疾人家庭經濟支出,前三項依次是食品、醫療保健和居住,支出額度有所增加。城鎮食品支出增加明顯,比2007年度上升了3.1個百分點。同時,設備用品年支出、教育和文化年支出、借貸還債年支出呈現下降趨勢。教育和文化年支出減少與減免殘疾人學費和書本費有關,交納所得稅大幅減少與近年工資納稅標準上調有關,説明城鎮殘疾人群眾確實得到了實惠(見表5)。
表5 城鎮殘疾人家庭分項人均支出比較(單位:元)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比上年度增減(%)
|
總支出
|
6191
|
7056.6
|
13.98
|
食品年支出
|
2400.8
|
2954.6
|
23.07
|
衣著年支出
|
257.4
|
293.1
|
13.88
|
設備用品年支出
|
122.7
|
113.6
|
-7.44
|
醫療保健年支出
|
1127.2
|
1150.0
|
2.02
|
交通和通信年支出
|
327
|
346.3
|
5.89
|
教育和文化年支出
|
390
|
374.1
|
-4.07
|
雜項商品年支出
|
112.4
|
142.8
|
27.01
|
社會保障年支出
|
198.5
|
237.2
|
19.53
|
借貸還債年支出
|
109.4
|
92.3
|
-15.63
|
居住年支出
|
746.8
|
882.7
|
18.19
|
年交納所得稅
|
59.4
|
33.3
|
-43.91
|
轉移性年支出
|
339.5
|
436.6
|
28.62
|
農村殘疾人家庭經濟支出,前三項依次是食品、居住和經營年支出。城鄉殘疾人家庭的支出存在著數量上和結構上的差異。農村殘疾人家庭食品年支出的上升也最為突出,雖然農村食品多支出的增長幅度與城鎮的大體相當,但農村食品支出增加絕對值卻佔到城鎮增加絕對值的67.3%,説明在全國食品普遍漲價的情況下,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食品消費支出也隨之上升。同時,醫療保健年支出、教育和文化年支出、稅費年支出、生産性固定資産年折舊支出減少,説明國家對農村殘疾人群眾的優惠政策正在發揮作用(見表6)。
表6 農村殘疾人家庭分項人均支出比較(單位:元)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比上年度增減(%)
|
總支出
|
3537.1
|
4154.0
|
17.44
|
食品年支出
|
1332.4
|
1660.2
|
24.60
|
衣著年支出
|
141.8
|
154.9
|
9.28
|
設備用品年支出
|
40.4
|
47.5
|
17.52
|
醫療保健年支出
|
465.1
|
449.1
|
-3.43
|
交通和通信年支出
|
177.2
|
198.3
|
11.94
|
教育和文化年支出
|
176.0
|
158.8
|
-9.79
|
雜項商品年支出
|
56.6
|
64.6
|
14.11
|
社會保障年支出
|
20.1
|
34.9
|
74.06
|
借貸還債年支出
|
116.2
|
136.7
|
17.69
|
居住年支出
|
402.2
|
492.0
|
22.33
|
經營年支出
|
355.1
|
476.4
|
34.17
|
生産性固定資産年折舊
|
17.4
|
13.5
|
-22.19
|
財産性年支出
|
31.7
|
27.9
|
-11.90
|
轉移性年支出
|
188.6
|
224.5
|
19.01
|
稅費年支出
|
16.6
|
14.7
|
-11.29
|
雖然殘疾人家庭的年人均總收入有所增加,但由於物價上漲,特別是食品價格上升,他們的總支出也隨之上升。以2007年食品價格為基數,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後,2008年度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食品支出金額的實際購買力只相當於上年的2645.12元,一年內貶值了約10%。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食品支出金額的實際購買力只相當於上年的1461.4元,一年內貶值了11.97%。由於食品價格上漲,殘疾人家庭對食品的實際購買力下降,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上升。其中,城鎮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由2007年度的43.8%上升到2008年度的47.7%,農村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由2007年度的47.2%上升到2008年度的51.5%。表明2007-2008年度我國食品價格有較大幅度上升,直接影響到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特別是殘疾人的生活水平有所下降。
7.殘疾人家庭電話和家用電器擁有比例普遍上升
監測數據顯示,無論城鄉,家用電器和電腦擁有的比例普遍上升,尤其是彩電上升更加明顯。雖然固定電話擁有率稍有下降,但是移動電話(手機或小靈通)的擁有率有較大上升,呈明顯的互補關係(見表7)。
表7 殘疾人家庭家用電器擁有率(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固定電話
|
44.9
|
68.0
|
37.7
|
44.2
|
67.7
|
36.9
|
手機或小靈通
|
30.3
|
43.6
|
26.1
|
36.2
|
48.2
|
32.5
|
電腦
|
3.9
|
13.6
|
0.9
|
4.6
|
14.9
|
1.4
|
彩電
|
65.9
|
89.3
|
58.6
|
71.2
|
91.1
|
65.0
|
電冰箱
|
23.5
|
60.6
|
11.8
|
25.5
|
63.0
|
13.8
|
洗衣機
|
30.2
|
61.7
|
20.3
|
33.6
|
65.3
|
23.7
|
8.人均用電量增加
月人均生活用電量大小,反映的是家庭電氣化和生活質量。2008年度,城鎮殘疾人家庭月人均用電量為28.54度,比上年度增加2.51度;農村殘疾人家庭月人均用電量為9.95度,比上年度增加1.77度。城鎮殘疾人家庭月人均用電量增加的幅度更大。
(二)殘疾人基本情況
1.殘疾人接受康復服務的比例增加
2008年度,殘疾人接受過康復服務的比例增加顯著,其中,城鎮殘疾人接受過康復服務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29.5%上升到36.6%,農村殘疾人接受過康復服務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15.7%上升到19.2%。治療與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配備、心理疏導、康復知識普及、日間照料與托養等五方面比例都比2007年度有不同程度的提高,特別是城鎮殘疾人在康復知識普及和心理疏導兩方面的比例提高較大,説明有更多殘疾人重視了康復知識的學習與心理疏導,康復要求加強,並接受了服務(見表8)。
表8 殘疾人接受過各項康復服務的比例(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城鎮
|
農村
|
城鎮
|
農村
|
治療與康復訓練
|
13.8
|
8.4
|
15.5
|
9.0
|
輔助器具配備
|
7.6
|
3.0
|
9.1
|
4.4
|
心理疏導
|
6.1
|
3.6
|
10.0
|
4.6
|
康復知識普及
|
10.5
|
3.6
|
14.8
|
4.9
|
日間照料與托養
|
6.2
|
4.6
|
9.5
|
4.8
|
殘疾兒童家長培訓
|
10.5
|
8.3
|
9.5
|
7.1
|
從殘疾類別看,2008年度七類殘疾人在一年內接受過康復服務的比例都有所增加,視力殘疾人接受服務的比例增加最大,其次是精神殘疾人和多重殘疾人(見表9)。
表9 分殘疾類別接受過康復服務的殘疾人比例(單位:%)
殘疾類別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比上年幅度
|
視力殘疾
|
16.2
|
21.7
|
34.0
|
聽力殘疾
|
13.1
|
16.1
|
22.9
|
言語殘疾
|
15.6
|
17.0
|
9.0
|
肢體殘疾
|
22.1
|
25.1
|
13.6
|
智力殘疾
|
17.0
|
20.0
|
17.6
|
精神殘疾
|
32.1
|
42.1
|
31.2
|
多重殘疾
|
20.1
|
25.9
|
28.9
|
2.殘疾人受教育程度較低,受教育狀況年度變化不大,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總體比例略有增加趨勢
2008年度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在學比例仍然有待提高,總體水平與上年度基本持平(見表10)。
表10 2007年和2008年6~15歲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在學率(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義務教育在學比例
|
63.3
|
65.6
|
63.0
|
63.8
|
64.5
|
63.7
|
從6~18歲殘疾兒童就讀學校的類型看,普通小學和普通中學就讀的比例與上年基本持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比例有增加趨勢(見表11)。
表11 6~18歲殘疾兒童就讀學校類型構成(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普通小學
|
73.0
|
63.6
|
74.4
|
72.0
|
63.4
|
73.2
|
普通中學
|
17.1
|
18.2
|
16.9
|
18.1
|
23.9
|
17.2
|
特殊教育學校
|
5.0
|
10.4
|
4.1
|
6.2
|
8.5
|
5.9
|
普通教育學校特教班
|
0.7
|
1.3
|
0.6
|
0.5
|
1.4
|
0.4
|
普通高中
|
2.8
|
3.9
|
2.7
|
2.1
|
2.8
|
2.0
|
中等職業學校
|
1.4
|
2.6
|
1.2
|
1.1
|
--
|
1.2
|
18歲及以上殘疾人總體受教育程度不高,未上過學和小學的比例佔到75%以上,各類受教育程度比例與2007年度非常一致,城、鄉之間受教育程度結構性變化也不顯著,説明18歲以上殘疾人口的受教育狀況基本穩定(見表12)。
表12 18歲及以上殘疾人的受教育程度構成(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從未上過學
|
42.4
|
24.8
|
49.1
|
42.1
|
24.2
|
47.9
|
小學
|
35.1
|
30.3
|
36.0
|
35.0
|
30.3
|
36.5
|
初中
|
15.8
|
26.4
|
12.1
|
15.9
|
26.3
|
12.6
|
高中
|
3.9
|
9.4
|
2.1
|
4.0
|
9.8
|
2.1
|
中專教育
|
1.5
|
4.3
|
0.5
|
1.5
|
4.2
|
0.6
|
大學專科
|
0.8
|
2.7
|
0.2
|
1.0
|
3.1
|
0.3
|
大學本科及以上
|
0.5
|
2.1
|
0.0
|
0.5
|
2.1
|
0.0
|
3.殘疾人就業比例基本未變,城鎮登記失業率略升,未就業原因及生活來源出現變動
2008年度,勞動年齡段生活能夠自理的城鎮殘疾人就業比例為31.8%,農村為52.3%,均與上年基本持平。城鎮勞動年齡段沒有工作的殘疾人,登記失業率為12.4%,比上年的10.6%上升了1.8個百分點。勞動年齡段的殘疾人,接受過職業技能培訓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3.2%上升到2008年度的4.4%。
生活能夠自理的18到59歲男性和18到54歲女性殘疾人中,未就業原因的位次如下,城鎮:依次為離退休、喪失勞動能力、料理家務和因單位原因失去原工作;與上年相比,“料理家務”和“因原單位原因失去原工作”兩項排序發生變化,其餘不變。在農村:依次為喪失勞動能力、料理家務、其他原因,這三項未就業原因的比例高達92%,比城鎮更為集中,兩年排列次序相同(見表13)。
表13 殘疾人未工作原因構成(單位:%)
|
城鎮
|
農村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在校學生
|
0.8
|
1.3
|
1.0
|
1.3
|
離退休
|
21.2
|
23.1
|
0.6
|
0.8
|
料理家務
|
12.1
|
15.8
|
34.6
|
32.9
|
喪失勞動能力
|
20.9
|
19.8
|
40.8
|
38.1
|
畢業後未工作
|
3.2
|
2.6
|
1.0
|
0.9
|
因單位原因
|
18.6
|
15.6
|
0.8
|
0.6
|
因個人原因
|
9.2
|
7.2
|
3.7
|
3.3
|
承包土地徵用
|
1.5
|
0.3
|
1.3
|
0.9
|
其他
|
12.6
|
14.3
|
16.1
|
21.2
|
注:城鎮 “承包土地被徵用”是指居住在城鄉結合部或鎮的農業人口,他們承包的土地被徵用。
18歲及以上殘疾人未就業者生活主要來源,城鎮按比例依次為領取離退休金、靠家庭其他成員供養以及領取基本生活費,三項合計比例高達97.8%。與2007年度比較,城鎮靠家庭其他成員供養和靠離退休金的比例略有上升(見表14)。農村有78.8%的殘疾人未就業者靠家庭其他成員供養。與2007年度比較,農村靠家庭其他成員供養的比例減少,靠領取基本生活費生活和其他生活來源的比例稍有上升(見表14)。
表14 18歲及以上未工作殘疾人生活來源構成(單位:%)
|
城鎮
|
農村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離退休金
|
21.5
|
23.7
|
0.7
|
0.9
|
領取基本生活費
|
36.2
|
31
|
9.3
|
11.1
|
家庭其他成員供養
|
35.3
|
39.6
|
76.3
|
73.9
|
財産性收入
|
0.6
|
0.8
|
3.2
|
2.0
|
保險性收入
|
0.3
|
0.0
|
0.0
|
0.1
|
其他
|
6.1
|
4.9
|
10.5
|
11.9
|
4.殘疾人的社會保障狀況有了較明顯的改善
(1)城鎮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比例提高2008年度城鎮人口(包括城鎮職工和居民)至少參加了一種社會保險的比例比2007年度有較大提高,特別是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比例增加了22.6個百分點。其他三種保險的比例較小,變化不大。城鎮殘疾人職工有近三分之一沒有參加任何一種社會保險,值得予以關注(見表15)。
表15 16歲及以上殘疾人參加保險情況(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城鎮
|
農村
|
城鎮合計
|
城鎮職工
|
城鎮居民
|
至少參加了一種社會保險
|
42.1
|
10.8
|
62.6
|
70.9
|
46.4
|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
33.3
|
2.3
|
41.6
|
64.9
|
12.4
|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
36.0
|
9.5
|
58.6
|
70.6
|
43.6
|
參加失業保險
|
3.3
|
0.1
|
4.4
|
7.9
|
--
|
參加工傷保險
|
1.6
|
0.3
|
2.2
|
3.9
|
--
|
參加生育保險
|
0.7
|
0.1
|
1.6
|
2.9
|
--
|
(2)農村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比例上升
農村殘疾人中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比例為93.5%,比2007年度上升了9.1個百分點,説明醫療改革在農村受到歡迎,大多數農村的殘疾人參加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
(3)殘疾人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濟的比例和水平都有增長
2008年度城鄉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殘疾人比例比2007年度監測和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都有所提高,農村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比例與提高幅度都大於城鎮。同時,城鄉生活困難的殘疾人獲得的救濟(包括現金或實物)都在逐年增加,比2006年有很大幅度提高(見表16)。
表16 殘疾人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得到救濟的比例(單位:%)
|
|
2006年度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比例
|
城鎮
|
13.3
|
19.7
|
21.3
|
農村
|
5.1
|
12.5
|
19.6
|
得到救濟的比例
|
城鎮
|
9.8
|
22.2
|
26.7
|
農村
|
11.7
|
26.6
|
28.8
|
(4)殘疾人各類需求比例仍然很高,對醫療救助需求比例高居首位
殘疾人在救助需求方面,2008年度監測城鄉需求的比例順序一致,對醫療救助需求的比例最大,其次是對生活救助的需求,第三是對康復救助的需求,最後是對教育救助的需求。與2007年度相比,殘疾人對各項救助的需求比例有下降趨勢(見表17)。
表17 殘疾人救助需求情況構成(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城鎮
|
農村
|
城鎮
|
農村
|
生活救助
|
41.4
|
60.2
|
40.6
|
61.8
|
教育救助
|
10.4
|
14.7
|
10.3
|
12.7
|
醫療救助
|
57.8
|
69.1
|
54.3
|
66.8
|
康復救助
|
30.1
|
37.9
|
27.9
|
35.6
|
5.殘疾人生活的社會環境改善,社會參與增加
(1)殘疾人接受社區服務比例上升,滿意度提高
2008年度,城鄉殘疾人接受過社區提供的服務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14.3%上升到17.8%,其中,城鎮由24.2%上升到30.5%,農村由11.2%上升到13.8%,城鎮的比例上升幅度大,與城鎮社區機構設施完善有關。對社區服務的評價中,總體滿意度略有上升,其中,城鎮的滿意度基本持平,農村滿意度上升(見表18)。
表18 殘疾人對社區服務的滿意度評價(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滿意
|
84.8
|
86.7
|
83.4
|
86.7
|
86.5
|
86.9
|
一般
|
15.1
|
13.2
|
16.5
|
13.1
|
13.5
|
12.8
|
不滿意
|
0.1
|
0.1
|
0.1
|
0.2
|
0.0
|
0.3
|
(2)殘疾人參與社區活動比例上升
殘疾人經常參加社區活動的比例在城鄉均有上升,農村上升的幅度更大(見表19)。
表19 殘疾人參加社區文化、體育活動情況構成(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全國
|
城鎮
|
農村
|
經常參加
|
4.8
|
7.7
|
3.8
|
5.7
|
8.4
|
4.8
|
偶爾參加
|
20.1
|
21.1
|
19.8
|
24.5
|
24.7
|
24.5
|
不參加
|
75.1
|
71.2
|
76.4
|
69.8
|
66.9
|
70.7
|
(3)政府、社團對殘疾人的走訪慰問
更多政府、社團到殘疾人家庭走訪慰問更加普遍,頻次增加,走訪慰問活動受到殘疾人及家庭的歡迎(見表20)。
表20 殘疾人接受過政府、社會團體到家的走訪慰問的情況構成(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城鎮
|
農村
|
城鎮
|
農村
|
有慰問
|
45.8
|
36.5
|
50.0
|
41.4
|
無慰問
|
54.2
|
63.5
|
50.0
|
58.6
|
慰問次數
|
1.91
|
1.57
|
2.00
|
1.64
|
(4)城鎮殘疾人對無障礙設施的滿意度提高
對本城鎮的無障礙設施和服務表示非常滿意或滿意比例上升,城鎮殘疾人對無障礙設施的滿意度在提高,體現出奧運工作和無障礙建設方面的成效(見表21)。
表21 城鎮殘疾人對無障礙設施和服務的滿意度(單位:%)
|
非常滿意和滿意
|
一般
|
不滿意
|
2007年度
|
47.9
|
48.4
|
3.4
|
2008年度
|
62.9
|
34.5
|
2.6
|
比上年度增減
|
+5.0
|
-13.9
|
-0.8
|
(5)殘疾人參加過法律知識學習或宣傳活動比例增加
2008年度,殘疾人參加法律知識學習或宣傳活動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14.7%上升到16.5%,其中,城鎮殘疾人參加法律知識學習或宣傳活動的比例由2007年度的21.5%上升到22.7%,農村由12.5%上升到14.6%。
(6)殘疾人對法律服務滿意度提高,但是需要加強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在接受監測的殘疾人家庭中,有法律服務需求的比例有下降,但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比例卻上升了2個百分點。在接受過法律服務的殘疾人家庭中,有85.8%感到非常滿意或滿意,表明服務面加大,服務質量有所提高(見表22)。
表22 殘疾人家庭接受法律服務情況構成(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有法律服務需求
|
21.3
|
14.3
|
其中:接受過法律服務
|
4.8
|
6.8
|
對提供的法律服務的滿意度
|
|
|
滿意
|
84.4
|
85.8
|
一般
|
14.7
|
12.3
|
不滿意
|
0.9
|
2.0
|
在有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需求的殘疾人家庭中,接受到過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比上年度略有下降;在接受過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殘疾人家庭中,感到非常滿意或滿意的比例也有所下降,而感到一般的比例上升,表明對殘疾人的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質量需進一步提高(見表23)。
表23 對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情況構成(單位:%)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接受到過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
31.7
|
30.5
|
對提供的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滿意度
|
|
|
滿意
|
84.5
|
81.3
|
一般
|
15.5
|
18.7
|
不滿意
|
0.0
|
0.0
|
二、2008年度中國殘疾人小康進程監測報告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本世紀頭20年的奮鬥目標,十七大又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殘疾人事業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殘疾人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參與者、受益者,也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難度最大的一個群體。由於國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監測指標體系難以將殘疾人這一特殊困難群體的有關目標直接納入其中,因此,有必要在國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監測指標體系基礎上,充分考慮殘疾人的特殊需求和保障,建立一套殘疾人小康進程監測指標體系,以監測殘疾人小康實現程度。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召集各方面專家組成課題組,在國家統計局制訂的《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基礎上,經過長時間的研究論證和實地監測檢驗,建立了一套《中國殘疾人小康進程監測指標體系》(見附件),這套指標體系包含殘疾人生存狀況、發展狀況和環境狀況等三個方面17項指標。
為動態掌握殘疾人小康實現情況,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自2007年開始根據《中國殘疾人小康進程監測指標體系》,利用一年一度的全國殘疾人狀況監測數據對全國殘疾人小康實現程度進行監測。2008年度監測結果表明,殘疾人實現全面小康目標進程又向前邁進,但仍任重道遠。
(一)2008年度全國殘疾人小康實現程度監測結果
1.2008年度全國殘疾人小康實現程度比上年度有所提高,但與全國全面小康實現程度相比,差距依然較大
據測算,2008年度全國殘疾人全面小康實現程度為50.5%,比上年度提高3.7個百分點(見表1)。
在監測的17個指標中,有13個指標的實現程度有所提高,其中提高較快的依次為:殘疾人對無障礙環境的滿意率、農村殘疾人合作醫療覆蓋率、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百戶殘疾人家庭彩色電視機擁有量、康復服務覆蓋率、城鎮殘疾人基本社會保險覆蓋率等。這説明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已見成效。
但是,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殘疾人總體生活水平與全社會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較大,相當多殘疾人的貧困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善,殘疾人在基本生活保障、康復、教育、就業等方面還面臨許多困難,實現殘疾人達到小康生活的任務還非常艱巨。日前,國家統計局的報告顯示,2007年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程度達72.9%,比2008年度全國殘疾人小康實現程度50.5%高出22.4個百分點。
2.殘疾人生存狀況實現程度為53.5%,比上年度提高2.3個百分點,但仍需進一步改善
2008年度殘疾人生存狀況實現程度為53.5%,雖比上年度提高2.3個百分點,但生存狀況、發展狀況、環境狀況三個方面中提高幅度最小。具體來看:
(1)2008年度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有較大幅度提高,但與全國平均水平比較差距仍然較大。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監測指標體系中是權重最大的指標,2008年度其實現程度為33.1%,比上年度提高5.4個百分點。從絕對量上看,2008年度,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8487.2元,比上年度增長15.4%,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803.6元,比上年度增長22.7%,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城鎮殘疾人家庭。但2008年度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僅佔全國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8.7%。殘疾人作為社會中最困難的群體,其經濟上的弱勢地位需要在較長時期內給予特別關注,並切實採取措施去改善和提高。
(2)殘疾人家庭醫療保健支出及佔家庭消費支出份額均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出行和通信支出大大低於一般居民家庭。2008年度,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為1150.0元,是全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的1.65倍;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為449.1元,是全國農村居民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的2.14倍。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佔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為18.4%,比全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比重7.0%高出11.4個百分點;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佔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為13.9%,比全國農村居民家庭人均醫療保健支出比重6.5%高出7.4個百分點。2008年度,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為346.3元,佔全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的25.5%;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為198.3元,佔全國農村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的60.4%。
(3)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有所上升。受食品價格上漲的影響,2008年度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為50.4%,比上年度上升3.7個百分點,高出全國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10.4個百分點。其中,城鎮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為47.2%,高出全國城鎮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10.9個百分點;農村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為51.5%,高出全國農村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8.4個百分點。恩格爾系數是衡量居民生活質量最重要指標之一。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提出的標準,恩格爾系數在59%以上為貧困,50~59%為溫飽,40~50%為小康(總體小康),30~40%為富裕(全面小康),低於30%為最富裕。目前,我國農村殘疾人家庭生活還處在溫飽狀態,城鎮殘疾人家庭生活剛剛由溫飽進入總體小康,而全國人民已由總體小康正在向全面小康邁進。
(4)殘疾人家庭電器化水平不高。居民用電量是反映居民家庭電器化普及程度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2008年度,殘疾人家庭人均生活用電量為172.4千瓦小時,僅佔全部居民家庭人均生活用電量274.9千瓦小時的62.7%,其全面小康目標實現程度只有34.5%,顯示殘疾人家庭消費水平,特別是家庭電器化水平不高,與全社會平均水平相差較大。
(5)殘疾人住房條件有所改善。2008年度,殘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為19.6平方米,佔全國全部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25.2平方米的77.6%。其中,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建築面積)為20.2平方米,比2007年度增加了0.26平方米;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為20.43平方米,比2007年度增加了0.23平方米,均比上年度有所提高。説明政府出臺的危房改造、廉租房政策初見成效,但殘疾人住房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還有差距,有待進一步改善。
(6)殘疾人婚姻狀況需要關注。2008年度,適齡殘疾人在婚率(男22歲以上,女20歲以上)為63.1%,與全國適齡人口在婚率84%相差較大,其主要原因是殘疾人離婚率,特別是喪偶率高於全部適齡已婚人口。綜上可以看出,殘疾人生存狀況有所改善,但仍不容樂觀。
3.殘疾人發展狀況實現程度為38.7%,比上年度提高3.1個百分點,殘疾人發展水平仍然較低
2008年度,殘疾人發展狀況實現程度為38.7%,比上年度提高3.1個百分點,但在生存狀況、發展狀況、環境狀況三個方面中,其實現程度是最小的,顯示出殘疾人的發展水平相對落後。從各監測指標來看:
(1)殘疾人康復服務覆蓋率逐漸擴大。2008年度,殘疾人康復需求服務覆蓋面達23.3%,比上年度提高4.3個百分點,但離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90%的目標仍差距很大,而是必須看到,目前為殘疾人提供的康復服務總體上是低水平、低層次的。
(2)殘疾人受教育程度依然較低。2008年度,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在學比例為63.5%,與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城鎮殘疾兒童在學接受義務教育比例為64.5%,農村殘疾兒童在學接受義務教育比例為63.4%。但仍有36.5%的學齡兒童沒有接受義務教育。
(3)殘疾人就業形勢依然嚴峻。2008年度殘疾人登記失業率達12.6%,明顯高於全國登記失業率4%的水平,這不僅影響殘疾人的生活狀況,也限制了殘疾人參與社會的程度。
(4)殘疾人基本社會保險推進。2008年度農村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比例為93.5%,比上年度上升了9.1個百分點,也高於全國的91.05%(截止到2008年3月底)的水平,説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農村深受歡迎,在政府和社會的幫助下,殘疾人成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最大受益者之一;2008年度城鎮殘疾人參加養老、醫療兩大基本社會保險的覆蓋率為38.8%,比上年度上升4個百分點,但低於全國48.7%的總體水平,離全面小康目標95%差距很大,有待進一步提高。
(5)殘疾人信息化水平也有所提高。2008年度,每百戶殘疾人家庭擁有電話為80.4部,比年度增加5.2部,彩電71.2台,比年度增加5.3台,但大大低於全國195.4部和113.9台的平均水平。每百戶殘疾人家庭擁有家用電腦4.6台,比上年度增加0.7台,也大大低於全國26.2台的平均水平。
(6)殘疾人社區活動參與率提升。2008年度社區活動參與率為30.2%,比上年度上升5.4個百分點,但還仍有近70%的殘疾人還沒有真正走出家門,融入社會。
4.殘疾人環境狀況實現程度為59.2%,比上年提高6.8個百分點,殘疾人環境服務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2008年度,殘疾人環境狀況實現程度為59.2%,比上年度提高6.8個百分點,是生存狀況、發展狀況、環境狀況三個方面中,實現程度最高的一個,也是實現程度增幅最大的一個。隨著殘疾人環境狀況的改善,殘疾人將會對環境服務質量要求越來越高。從各監測指標來看:
(1)城鎮殘疾人對無障礙設施的滿意度提高。2008年度城鎮殘疾人對無障礙設施的滿意度為62.9%,比上年提高15個百分點,體現出殘奧會影響和無障礙建設方面的成效。但調查也顯示,只有52.6%的城鎮殘疾人至少知道所在城鎮有一種無障礙設施,還有47.4%的城鎮殘疾人不知道,顯示無障礙宣傳和無障礙設施建設還有待加強。
(2)殘疾人接受社區服務比例上升,滿意度提高。2008年度,殘疾人社區服務覆蓋率為17.8%,比上年度提高3.4個百分點,其中:城鎮為30.5%,農村為13.8%,分別比上年度提高6.3和2.6個百分點,但還有82.2%的殘疾人沒有接受過社區服務。調查也顯示,在接受過服務的殘疾人中,對社區服務滿意度為86.7%,比上年度上升1.9個百分點。
(3)殘疾人法律服務滿意度達到83.5%。調查顯示,有6.8%殘疾人家庭接受過法律服務、30.5%的殘疾人家庭接受到過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需求人群中滿意度較高。
(二)加快殘疾人全面建設小康的建議
1.加強教育、培訓和就業服務,促進殘疾人就業就業是民生之本,是殘疾人改善生活狀況,實現自強自立的主要途徑。目前,殘疾人就業形勢十分嚴峻,2008年度殘疾人登記失業率達12.6%,明顯高於全國登記失業率4%的水平,而實際失業率不只如此。為此,政府必須採取措施:
(1)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落實殘疾人教育扶助政策,提高殘疾人的教育質量和受教育水平。2008年,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在學比例為63.5%,仍有36.5%的學齡兒童沒有接受義務教育;18歲及以上殘疾人有42%以上未上過學,還有35%只上過小學,殘疾人受教育程度還比較低。因此,政府必須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落實殘疾人教育扶助政策,提高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通過舉辦殘疾人特殊高級中學,擴大殘疾人高等教育規模,開展殘疾人成人教育和遠程教育,使更多的殘疾人能夠接受高中以上教育;加強殘疾人的職業培訓、技能學習和素質教育,以市場需要為取向,進一步擴大殘疾人職業培訓規模,培養更多的合格的社會勞動力,不斷提高殘疾人的就業競爭能力。
(2)堅持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促進殘疾人就業。以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繳方式和適當擴大使用範圍為杠桿,通過經濟的、法律的手段,加大殘疾人按比例安排就業力度;完善福利企業優惠政策,鞏固和發展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殘疾人個體從業和創業,開發適合不同類別殘疾人的公益性就業崗位,千方百計促進殘疾人就業。加大對農村殘疾人的勞動扶持力度,提高農村殘疾人的勞動收入水平。
2.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活
2008年,全國城鎮殘疾人參加養老、醫療兩大基本社會保險的覆蓋率為38.8%,比全國城鎮平均水平低近10個百分點。今後一段時間,政府要進一步完善城鎮殘疾人參加社會養老、醫療等保險的優惠措施,推動農村殘疾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進一步完善低保分類救助制度,確保重度殘疾、老殘一體和一戶多殘的殘疾人和農村殘疾人得到更好的特別扶助和重點保障。建立專門針對重度殘疾人的特殊保障制度,提高社會保障在殘疾人群體中的覆蓋率。
3.加強康復工作,實現人人享有康復服務
康復是幫助殘疾人恢復和補償功能,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基礎。2008年,全國殘疾人康復需求服務覆蓋面達23.3%,離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90%的目標,差距很大。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關鍵措施是要進一步完善康復管理和服務體系,切實將殘疾人康復納入醫療衛生改革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康復服務設施建設,大力開展社區康復,實施重點康復工程,積極開展康復救助工作。康復工作的重點對像是精神殘疾人、智力殘疾人、殘疾兒童和農村地區沒有能力接受康復服務的殘疾人。
4.廣泛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豐富殘疾人精神生活
豐富、活躍殘疾人群眾文化體育生活,發展殘疾人特殊藝術和競技體育,是激勵殘疾人自強不息的重要途徑。2008年,全國殘疾人社區活動參與率為30.2%,仍有近70%的殘疾人還沒有真正走出家門,融入社會。政府必須採取措施,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將殘疾人群眾文體活動納入和諧社區建設,鼓勵和吸引殘疾人參加形式多樣、健康有益的社區文化、藝術、健身、娛樂等活動,開發殘疾人群眾性體育項目。還要採取措施,鼓勵、支持各類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管理機構,普遍對殘疾人開放,並提供特別服務和優惠。全民體育健身設施建設充分考慮殘疾人參加體育鍛鍊的需求。
5.加強法制建設,依法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依法維護殘疾人的各項合法權益,是殘疾人工作的主題,是全社會的義務。2008年,全國有6.8%殘疾人家庭接受過法律服務、30.5%的殘疾人家庭接受到過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政策法規體系,做好殘疾人法律維權宣傳工作,提高殘疾人法律救助和維權服務的能力,依法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
附件
中國殘疾人小康進程監測指標體系及小康進程監測結果
監測指標
|
單位
|
權重
|
全面小康標準值
|
2007年度
|
2008年度
|
實際值
|
實現
程度
(%)
|
實際值
|
實現
程度
(%)
|
一、生存狀況
|
|
45
|
|
|
51.2
|
|
53.5
|
(一)收入狀況
|
|
20
|
|
|
|
|
|
1.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20
|
點15000
|
4163
|
27.8
|
4972
|
33.1
|
(二)消費狀況
|
|
10
|
|
|
|
|
|
2.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
|
%
|
5
|
點40
|
46.7
|
85.6
|
50.4
|
79.3
|
3.殘疾人家庭人均生活用電量
|
千瓦小時
|
5
|
點500
|
151.6
|
30.3
|
172.4
|
34.5
|
(三)居住狀況
|
|
10
|
|
|
|
|
|
4.殘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
|
平方米
|
10
|
點27
|
19.3
|
71.5
|
19.6
|
72.5
|
(四)婚姻狀況
|
|
5
|
|
|
|
|
|
5.適齡殘疾人在婚率
|
%
|
5
|
點70
|
63.5
|
90.8
|
63.1
|
90.1
|
二、發展狀況
|
|
35
|
|
|
35.5
|
|
38.7
|
(五)康復狀況
|
|
8
|
|
|
|
|
|
6.康復服務覆蓋率
|
%
|
8
|
點90
|
19.0
|
21.1
|
23.3
|
25.9
|
(六)教育狀況
|
|
6
|
|
|
|
|
|
7.學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比例
|
%
|
6
|
點95
|
63.3
|
66.7
|
63.8
|
67.1
|
(七)就業狀況
|
|
6
|
|
|
|
|
|
8.城鎮殘疾人登記失業率
|
%
|
6
|
點6
|
10.6
|
0.0
|
12.6
|
0.0
|
(八)社會保障
|
|
8
|
|
|
|
|
|
9.城鎮殘疾人基本社會保險覆蓋率
|
%
|
4
|
點95
|
34.8
|
36.7
|
38.8
|
40.8
|
10.農村殘疾人合作醫療覆蓋率
|
%
|
4
|
點95
|
84.4
|
88.8
|
93.5
|
98.4
|
(九)信息化水平
|
|
4
|
|
|
|
|
|
11.百戶殘疾人家庭電話擁有量
|
部
|
2
|
點150
|
75.2
|
50.1
|
80.4
|
53.6
|
12.百戶殘疾人家庭彩色電視機擁有量
|
臺
|
1
|
點100
|
65.9
|
65.9
|
71.2
|
71.2
|
13.百戶殘疾人家庭家用電腦擁有量
|
臺
|
1
|
點60
|
3.9
|
6.5
|
4.6
|
7.7
|
(十)社會參與
|
|
3
|
|
|
|
|
|
14.社區活動參與率
|
%
|
3
|
點90
|
24.8
|
27.6
|
30.2
|
33.6
|
三、環境狀況
|
|
20
|
|
|
52.4
|
|
59.2
|
(十一)無障礙環境
|
|
7
|
|
|
|
|
|
15.殘疾人對無障礙環境的滿意率
|
%
|
7
|
點90
|
48.0
|
53.4
|
62.9
|
69.9
|
(十二)社區服務
|
|
7
|
|
|
|
|
|
16.社區服務覆蓋率
|
%
|
7
|
點90
|
14.3
|
15.9
|
17.8
|
19.7
|
(十三)法律服務
|
|
6
|
|
|
|
|
|
17.法律服務滿意率
|
%
|
6
|
點90
|
84.4
|
93.8
|
83.5
|
92.8
|
殘疾人全面小康實現程度
|
%
|
100
|
|
|
46.8
|
|
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