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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憲:貫徹會議精神 維護殘疾人受教育權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8日   來源:中國殘聯

    編者按:

    7月13日至14日,第四次全國教育會議在北京召開,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在大會發表重要講話,強調要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7月29日,新華社全文發佈《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特殊教育單列一章,被作為八大教育發展任務之一。這對於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中國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王新憲為此撰文並在《中國殘疾人》雜誌總第259期發表,現將全文轉載如下:

    在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階段的關鍵時刻,盛夏時節,黨中央、國務院召開了新世紀以來第一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對新時期我國教育改革發展面臨的形勢、任務進行了深刻闡述和全面部署,為當前和今後一個階段教育改革發展指明了方向。全教會的召開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下簡稱《綱要》)的實施,必將有力地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對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接受良好教育的新期盼,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傢具有重大意義。

    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把促進教育公平確定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綱要》把特殊教育作為教育改革發展八大任務之一單列一章,進一步將特殊教育納入國家教育改革和發展大局之中,這是促進教育公平的實際行動,是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殘疾人教育事業、切實維護殘疾人教育權利的具體體現。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國特殊教育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政策法規逐步完善,政府保障力度不斷加強,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不斷提高,特殊教育體系逐步建立,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不斷加強,殘疾人受教育狀況得到明顯改善。但與普通教育相比,與社會平均受教育狀況相比,特殊教育水平仍滯後於教育改革發展目標的要求和廣大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願望。針對當前我國特殊教育改革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困難,《綱要》突出了未來十年特殊教育的發展任務,進一步明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要形成惠及全民的教育公平教育,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教育是基本人權。特殊教育是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幫助殘疾人更好地融入社會的基本途徑。當前,殘疾人與健全人之間的差距,不僅是身心條件上的,更是受教育程度上的。缺少教育的機會及其結果將影響殘疾人的一生,影響他們是否能夠真正自信、平等地參與社會生活。

    二是各級黨委政府要更加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發展特殊教育是各級政府的責任,必須將特殊教育事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列入議事日程。同時全社會都要關心支持特殊教育。要本著育人為本的原則,提高殘疾學生綜合素質,注重潛能開發和缺陷補償,培養殘疾學生積極面對人生、全面融入社會的意識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同時要加快發展職業教育,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培養,促進與擴大就業。

    三是要深化改革,不斷完善特殊教育體系。當前,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為主體,從基礎教育、高等教育到成人教育,既包含普通教育也包含職業教育的特殊教育體系已經初步形成。為適應教育事業改革發展和殘疾人的需求,今後要以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為重點,同時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大力推進殘疾人職業教育、重視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因地制宜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完善特殊教育體系,要繼續堅持兩條腿走路,一方面要加快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解決當前特殊教育資源不足也不均衡的突出矛盾,另一方面仍要堅持中國特色的全納教育方向,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接收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不斷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規模並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徹底解決“有學可上”的問題。

    四是要加大投入,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這是加快特殊教育發展的根本所在,也符合溫家寶總理在全教會上關於“把有限教育資源投向最需要領域、最困難群體”的講話精神。一段時間以來,由於缺乏對特殊教育發展規律的全面把握和對特殊教育特殊性的深刻認識,不少地方常常用辦普通教育的方法來辦特殊教育,或客觀上把特殊教育淹沒在普通教育之中,影響了特殊教育的發展。今後我們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各類殘疾兒童少年為本,針對特性,因材施教,抓住發展特殊教育的關鍵環節,認真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殘疾人教育條例》,制定辦學標準和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資助力度,努力不讓一個殘疾孩子因家庭困難和學習困難而失學,徹底解決“上得了學”的問題。

    五是要實施好發展特殊教育的重大項目。《綱要》明確了改擴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學校,到2020年實現市(地)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的目標。同時要為現有學校添置必要的教學、生活和康復訓練設施,改善辦學條件。《綱要》還明確要加強特殊教育教師地培養和培訓,不斷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以解決“有師可教”和“有師願教”地問題。

    促進“教育公平”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提出和《綱要》確定的特殊教育發展任務,為我國特殊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歷史機遇,為保障和維護殘疾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利做出了制度安排。同時,還要冷靜地看到,抓住機遇,促進特殊教育在新的起點上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加快發展,我們仍面臨許多挑戰。一要更新教育觀念。提出教育公平不容易,實現教育公平、讓教育公平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特別是轉化為各級黨委、政府促進特殊教育發展的實際行動,不可能一蹴而就。二要加大對特殊教育的投入。特殊教育是我國教育事業發展中的一塊短板。要根據特殊教育特性強、成本高、難度大等特點,給予高於普通教育的基本投入並不斷增長。三要對特殊教育的管理進體制行改革和完善。隨著特殊教育向學前教育和職業教育兩頭不斷延伸,目前特殊教育的管理已滯後於特殊教育事業的改革和發展,必須強化政府部門對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的管理職責。四要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目前,就整體而言,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學歷層次低、專業對應性不強,特教老師工作強度大、待遇差、心理壓力大,長此以往,必將影響特殊教育的發展和質量的提高。

    發展特殊教育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各級殘聯組織的光榮使命。各級殘聯組織要繼續發揚主人翁精神,積極主動配合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推動特殊教育改革和發展,努力維護殘疾人受教育權利。中國殘聯已就學習貫徹全教會精神和《綱要》,向全國殘聯絡統發出通知。各級殘聯要認真學習全教會和《綱要》精神,認清形勢,履行職責,增強做好特殊教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維護殘疾人受教育權益。要清醒地認識到,特殊教育是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關係到“殘疾人學有所教”、“教有所用”目標的實現,各地要在總結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綱要執行情況、制定“十二五”規劃時,將特殊教育擺在殘疾人事業優先發展的地位,結合當地實際,做出具體規劃。

    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精神,源於覺悟,其基礎是教育。廣大殘疾人如果不能接受到合適的教育,就會成為弱中之弱。如果接受了適合他們特點的教育,他們就有可能成為特殊的人力資源,成為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一支重要力量。實現上述轉變,需要我們付出艱辛努力。我們相信,有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有特殊教育工作者和殘疾人工作者的努力,有全社會的關心支持,全教會和《綱要》所確定的特殊教育發展任務一定能夠完成,教育公平一定能夠得到更好的彰顯,廣大殘疾學生一定能與同齡人“同在藍天下,共同成長與進步”。

    鏈結資料: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有關特殊教育的內容

    第一部分 總體戰略

    第二章 戰略目標和戰略主題

    (三)戰略目標。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建成覆蓋城鄉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縮小區域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切實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問題。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

    第二部分 發展任務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八)關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幫助殘疾人更好地融入社會的基本途徑。各級政府要加快發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列入議事日程。全社會要關心支持特殊教育。

    提高殘疾學生的綜合素質。注重潛能開發和缺陷補償,培養殘疾學生積極面對人生、全面融入社會的意識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加強殘疾學生職業技能和就業能力培養。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體系。到2020年,基本實現市(地)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各級各類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接收殘疾人入學,不斷擴大隨班就讀和普通學校特教班規模。全面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大力推進殘疾人職業教育,重視發展殘疾人高等教育。因地制宜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國家制定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地方政府制定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加大對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勵和支持接收殘疾學生的普通學校為殘疾學生創造學習生活條件。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採取措施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在優秀教師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師比例。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的資助力度。逐步實施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章 重大項目和改革試點

    (六十六)組織實施重大項目。2010-2012年,圍繞教育改革發展戰略目標,著眼于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以加強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為重點,完善機制,組織實施一批重大項目。

    發展特殊教育。改擴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學校,使市(地)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為現有特殊教育學校添置必要的教學、生活和康復訓練設施,改善辦學條件;對特殊教育教師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教育教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