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節氣之一。春季開始的節氣。每年2月4日或5日太陽到達黃經315度時為立春。《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正月節,立,建始也……立夏秋冬同。”古代“四立”,指春、夏、秋、冬四季開始,其農業意義為“春種、夏長、秋收、冬藏”,概括了黃河中下游農業生産與氣候關係的全過程。中國幅員遼闊,地理條件複雜,各地氣候相差懸殊,四季長短不一,因此,“四立”雖能反映黃河中下游四季分明的氣候特點,“立”的具體氣候意義卻不顯著,不能適用全國各地。
黃河中下游土壤解凍日期從立春開始;立春第一候應為“東風解凍”,兩者基本一致,但作為春季開始的標誌,失之過早。
中國氣候學上,常以每五天的日平均氣溫穩定在10℃以上的始日劃分為春季開始,它與黃河中下游立春含義不符。2月下旬,真正進入春季的只有華南。但這種劃分方法比較符合實際。立春後氣溫回升,春耕大忙季節在全國大部分地區陸續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