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人事部網站已公佈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現需考生寄送有關材料,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入選考生必須于2008年2月4日前將以下材料寄送(最好以特快專遞方式)國務院國資委人事局調配處(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6號;郵政編碼:100053)
1、身份證複印件;
2、戶口登記卡複印件;
3、學生證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工作證複印件(社會在職人員);
4、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複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社會在職人員);
6、報名推薦表複印件(應屆畢業生),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複印件(社會在職人員);
7、報名登記表複印件;
8、1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6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並在每張照片背面註明姓名、報考職位。(請參閱我委網站2007年10月22日通知)
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如未制發工作證,請單位在《同意報考證明》中予以説明;在人才中心存檔的考生,由人才中心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其內容中須註明現工作單位。
未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由該職位其他考生按成績順序遞補。
二、相關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專業考試、面試報到時,均須攜帶本通知第一項所列複印件的相應原件。
2、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於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處理。
3、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可從人事部網站下載)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第一項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三、請各位考生務必注意我委網站發佈的後續通知。
聯絡電話:010-63193744
國資委人事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