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絕大多數的藥品説明書上都印有“慎用”、“忌用”和“禁用”的事項。這三個詞語雖只有一字之差,但囑咐的輕重程度卻大不相同。
“慎用”提醒服藥的人服用此藥時要小心謹慎。就是在服用之後,仍要細心地觀察有無不良反應,如有就必須立即停止服用;如沒有則可繼續使用,比如利他林對大腦有興奮作用,高血壓、癲癇病人應慎用。
“忌用”比“慎用”進了一步,已達到不適宜使用或應避免使用的程度。標明“忌用”的藥,説明其不良反應比較明確,發生不良後果的可能性很大,但人有個體差異而不能一概而論,故用“忌用”一詞以示警告,比如患有白細胞減少症的人要忌用苯唑青黴素鈉,因為該藥可減少白細胞。
“禁用”,是對用藥的最嚴厲警告。禁用就是禁止使用,比如對青黴素有過敏反應的人,就要禁止使用青黴素類藥物;青光眼病人絕對不能使用阿托品。(黎鐵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