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村衛生工作會議11月13日召開,吉林省政府決定,2007年全面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基本建立起覆蓋全省農村居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006年,吉林省有24個縣(市)開展了新農合試點工作,覆蓋農業人口達840萬。截至今年9月末,共為參合農民支付醫藥費補助資金2.16億元,補償農民332萬人次,全省有624萬農民參合。
2007年,政府將加大對新農合的資金投入,每位參加農民的統籌基金由原來的45元,提高到50元。其中,國家財政補助由原來的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財政補助由原來的10元增加到每人每年20元,農民繳納金額仍為10元。農民的受益水平將大幅度提高。
2007年,全省住院統籌補償方案,實行統一分段和報銷比例,進一步簡化費用分段,適度提高報銷補償比例。繼續採取分段、累加、按比例報銷,一律不設起付線,封頂線為每人每年3萬元。繼續實行二次大病補助。不再以病種界定為大病,採取以參合農民患者實際支出醫藥費用額度(一般為5000元左右)為界定大病的標準。各地可根據參合農民患病及住院統籌基金支付情況,具體確定二次補償的起付線、封頂線和補償比例。各試點縣(市、區)在縣、鄉兩級定點醫療機構,要開展單病種限價管理。對於本地發病率較高、診斷明確、治療比較規範的多發病、常見病,如單純性闌尾炎、正常産、剖宮産等實行單病種限價管理,納入單病種限價管理的病種不得少於5種。(記者 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