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安徽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草案)》,以立法的形式,對所有用工單位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醫療保健給予保障。
長期以來,民營單位、個私企業的女職工在生育醫療費、計劃生育手術費等方面的福利待遇往 往得不到保障,該《草案》擴大了生育保險的覆蓋面,規定生育保險覆蓋到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所有用人單位應依法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不參加生育保險,或未按照規定申報生育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在申報生育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處以瞞報工資數額1倍或3倍以下罰款。生育保險基金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籌集,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草案》規定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主要有三項: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對於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初産婦和在産假期間申領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各增發1個月的生育津貼。(記者 李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