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2007年,天津市將採取包括三個方面的10項惠民的醫療保障政策,提高特殊困難群體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十項醫保新政策包括:一、退出市場的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待遇。二、提高市級以上參保退休勞動模範的醫療保險待遇標準。三、將血友病納入門診特殊病種管理。四、將肝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納入門診特殊病種管理。五、提高狂躁型精神病患者醫療保險待遇。六、取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慢性病、常見病患者常用的1500種乙類藥品個人增付比例,減輕長期用藥的參保患者個人負擔。七、將參保人員直接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的非處方藥納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八、確定參保人員外地就醫適用藥品範圍。九、放寬參保人員家庭病床設立條件。十、將符合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認定標準,並具備聯網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管理。 (記者 石嶠 王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