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提高參加醫療保險血友病患者的醫療保險待遇,減輕血友病患者及其家庭經濟負擔,天津市明年1月1日起將血友病納入門診特殊病種管理。
血友病納入門診特殊病種管理後,參保人員患血友病在門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門診特殊病醫療費報銷標準,由統籌基金支付。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項目包括:(一)局部止血療法:纖維蛋白泡沫、明膠海綿、凝血酶、腎上腺素等;(二)替代療法:血漿、冷沉澱物、凝血因子Ⅷ、凝血因子Ⅸ;(三)其他藥物治療:抑制纖維蛋白溶解藥物、達那唑、腎上腺皮質激素;(四)Ⅷ因子活性測定、Ⅸ因子活性測定、部分凝血活酶時間測定、VWS抗原測定。(記者 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