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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將嚴厲整治醫療廣告市場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28日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2007年1月1日起《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將施行。醫療機構要發佈醫療廣告,一定要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醫療廣告的內容僅限于規定的8項;想借著人物專訪、專題報道形式打擦邊球也有嚴格規範。

    27日,浙江省工商局向31家民營醫院和省市媒體發出通知,在新辦法實施後,浙江將嚴厲整治醫療廣告市場,違反管理辦法的單位都將受到嚴懲。新辦法規定,禁止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目發佈或變相發佈醫療廣告;同時,對違法廣告的處罰措施也更為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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