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人注意了,記者從海口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徵稽局獲悉,每年的1至3月份為繳納社會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時間。逾期繳納將視為補繳,按照規定,補繳人員社會補充醫療保險的待遇享受標準,支付金額不得超過補繳的數額。
海口地稅社保費徵稽局提醒希望參加社會補充醫療保險的繳費人,按時申報繳納2007年的社會補充醫療保險費,以免影響醫療保險待遇。
記者了解到,在有單位繳納社保費的情況下,個人應繳納的補充醫療保險費由單位代為扣繳,而基本醫療保險費,通常是按月扣繳。其它市縣的補充醫保操作,按照各市縣規定執行。(記者 袁鋒 通訊員 黎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