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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臺相關《試行辦法》降低市民就醫負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8日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2月1日起,上海市民在社區就診,可減免診查費自負部分;4月1日起,定向轉診至二級、三級醫療機構的,所發生的普通門(急)診診查費的個人自負部分也將獲減免一半的優惠。日前,上海市衛生局、市醫保局等出臺相關《試行辦法》,以加強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降低市民就醫負擔,逐步緩解看病難、看病貴。

    《試行辦法》規定,2007年4月1日起,上海市市民可按照自願原則,選擇戶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的區(縣)內的一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作為社區門診和定向轉診診查費減免的約定單位。市民可持社會保障卡到意向約定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約定手續,填寫《約定服務書》,並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約定信息錄入社會保障卡。在2月1日至6月30日的過渡期內,市民憑社會保障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就診,即可減免診查費;7月1日起,持已經辦理約定服務的社會保障卡,在約定區(縣)內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就診,方可減免診查費。

    《試行辦法》同時規定,2007年4月1日起,約定對象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的定向轉診單,在有效期內至定向轉診單所指定的二級、三級醫療機構掛號,可享受一次由該接診醫療機構給予的普通門(急)診診查費減免50%的優惠。上海市衛生局要求,各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建立“綠色通道”,為定向轉診病人在掛號、檢查、住院等方面提供適當的優先服務,並安排主治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醫師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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