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長期駐外工作人員,再不用因異地就醫,大病小病都要自己掏腰包而煩惱了。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1月15日下發了《關於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參加醫保人員可申請異地報銷。
《通知》指出,異地就醫人員包括長、短期駐外的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其中,長期駐外人員是指在異地工作或居住6個月以上的參保人員,在工作地或居住地選擇2—3所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後,通過事先提出申請、相關機構確認備案,即可作為本人異地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短期駐外人員異地就醫的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報銷,但因突發疾病進行急救或搶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除外。(記者 邵立肅 鄭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