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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年夜飯部分菜肴不宜“打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13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上海2月13日電(記者 俞麗虹)如今許多家庭選擇在賓館、飯店吃年夜飯,並將剩餘的菜肴“打包”帶回家。上海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為此提醒,年夜飯中的部分菜肴不宜重新加熱食用,否則有害健康。

    據介紹,年夜飯中不宜“打包”的菜肴主要包括各種蔬菜、冷菜、色拉等。除了維生素大量流失,蔬菜中的硝酸鹽反復加熱後,會生成含量較高的亞硝酸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而冷菜、色拉在製作過程中沒有經過加熱,容易沾上細菌,即使有剩餘,也不適合“打包”再次食用。

    如果消費者將年夜飯中剩餘的部分菜肴帶回家,最好能在5至6小時內吃掉,並在食用前對菜肴進行高溫加熱。富含澱粉的食品,如年糕等容易寄生葡萄球菌,高溫加熱也不容易殺滅,因此這類食品“打包”回家後最好在4小時內吃完。

    此外,專家還指出,“湯、飯混吃”是一種很不科學的飲食搭配。消費者不能為了省事,將“打包”回來的年夜飯菜肴用“湯、飯混吃”的方法囫圇吞下,這樣會影響人體的消化系統,甚至引發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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