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為緩解群眾看病貴的矛盾,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年將在加強醫藥價格監管、完善醫藥價格監管等方面採取六項措施。
——修改現行藥品定價辦法,調整藥品價格監管範圍,改進藥品價格核定方式,規範政府定價程序,提高社會公眾參與藥品價格管理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政府管理醫藥價格的科學性和透明度。
——繼續降低部分偏高的藥品價格,擠壓中間環節不合理空間;研究確定經典老藥目錄,通過提高價格或指定生産、簡化包裝、降低成本等方式,積極鼓勵廉價藥品的生産和供應。
——強化藥品成本和價格的調查監測工作。建立藥品成本普查制度,對重點品種開展成本專項調查,建立健全藥品和原料藥市場價格監測體系,確保價格主管部門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內外市場價格變化。
——適時出臺高價值醫用耗材價格的干預政策,並通過價格監測和發佈行情,引導企業合理制定價格,規範醫用耗材購銷和使用行為。
——加強對農村醫藥價格的管理。配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廣,制定適合農村居民消費特點的醫藥價格管理辦法。
——規範醫療服務項目,改進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記者 朱劍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