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發佈《出國醫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出國從事醫療活動的醫護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在衛生部涉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中心進行執業資格認定。
《辦法》適用於出國從事醫療活動的中國醫師的執業資格認定和出國從事醫療護理活動的中國護士的執業資格認定。該《辦法》規定,衛生部涉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中心負責出國醫師、護士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資格認定工作。該中心挂靠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資格認定申請者必須向認定中心提交:資格認定申請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兩張;身份證明複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認定中心將建立認定查詢數據庫,為國內、國外機構和個人提供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認定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資格認定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製(中英文),由認定中心統一管理,兩證書僅限中國境外使用。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從事醫療護理活動的醫師、護士的執業資格認定工作參照該《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