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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5月起實行農産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7日   來源:新華日報

    4月26日從江蘇省農林廳了解到,江蘇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函告全國各地,江蘇決定從2007年5月1日起,在全省實行主要農産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屆時進入江蘇省市場銷售的農産品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質量安全標準。

    函告事項如下:先對蔬菜、水果、畜禽、水産品實行市場準入。凡進入江蘇省市場的上述農産品,必須具備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出具的産地證明和具備國家認可資質檢測機構出具的農産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合格報告單。獲得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和有機農産品認證或省級無公害農産品産地認定的,認證單位頒發的認證證書複印件可作為進入江蘇省市場銷售農産品的質量證明。對取得相關認證(認定)農産品進入江蘇省市場銷售的,實行入市免檢。對具有産地證明和檢測合格報告單農産品進入江蘇省市場銷售的,實行入市抽檢。對無産地證明、檢測合格報告單或未取得相關認證(認定)農産品進入江蘇省市場銷售的,實行入市檢測。現場檢測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檢測不合格的,禁止在江蘇省市場銷售,並按《農産品質量安全法》有關規定處理。對同一産地、同一産品連續三次抽檢不合格的,其産區的相應品種農産品六個月內禁止進入江蘇省市場銷售。凡國外和港澳臺地區進口農産品進入江蘇省市場銷售的,應具有我國政府認可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單和檢疫證明。具備包裝條件的農産品,在包裝、標識等方面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以及農業部《農産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周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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