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4月27日專電(張曉芳)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局向社會公佈16日監測到的在銀川部分媒體發佈的10種嚴重虛假違法廣告。
這些違法廣告分別是:
黃金組合。該産品為"十味降糖顆粒""經典激活再生"等産品組合而成,廣告稱其為"國家級新藥""徹底治療糖尿病",嚴重誤導消費者,並使用多名患者形象做證明,違反了廣告法規定。
雷達一號。該保健食品廣告稱其"對男性性功能有二次發育的功能""使男性性能力更強"等,涉嫌虛假誇大産品功效,違反了食品廣告法規定。
復方海蛇膠囊。該産品在廣告中使用含有不科學地表述功效的斷言或絕對化用語,稱其"是一種治療腦病的最先進最科學的藥物""是一種最好的良藥",違反了藥品廣告法規定。
百花杜仲降壓片。廣告聲稱"零毒副作用",並使用大量患者形象做證明,嚴重違反了廣告法規定。
金漢奇力膠囊。該産品廣告宣傳中含有不科學地表述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稱其"無任何毒副作用",並以新聞報道形式發佈廣告,嚴重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規定。
美國達米阿那膠囊。該産品廣告把保健食品混同為藥品,宣傳治療作用,使用易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並使用消費者形象做證明,嚴重誤導消費者,違反了食品廣告法規定。
香港T-120。廣告中含有不科學地表述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聲稱該産品是"世界泌尿系統疾病康復一線産品",並使用患者形象做證明,違反了廣告法規定。
野蘇顆粒。該産品廣告以新聞報道的形式發佈,含有"徹底治療胃病""療效不好可以退貨退款"的違規用語,違反了廣告法規定。
中華蛤蟆王。該産品在廣告中宣傳"採用國際最新技術""徹底治愈男性性功能障礙",並使用消費者名義做證明,誇大産品功能,嚴重違反了食品廣告法規定。
寧夏醫學會海基雅醫院發佈的醫療廣告。該廣告未取得衛生部門審批的《醫療廣告證明》,盜用廣告批文,嚴重違反了醫療廣告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