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的電器用了很多年還沒有壞掉,殊不知它可能成為“健康殺手”。專家日前發出警示:電子産品超過使用年限,很可能給家庭帶來環境污染。
有關部門頒布的《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規定,從3月1日起,我國新出廠的電子信息産品都得加貼醒目的綠色標誌或者橙色警示標誌,明示産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含量、環保使用期限等信息。消費者購買時可通過這些信息了解産品的環保性和環保使用年限,如手機的平均環保使用期限為20年,汽車電子音響設備為8年,鋰蓄電池為5年,而數碼照相機、電話單機、液晶電視機、光盤、家用音響等的平均環保使用期限為10年。
但是不少人對電子産品的環保問題並不十分關注。部分家電維修中心負責人也表示,顧客送修的彩電有1/3以上已經使用了10多年,而多數顯示器的平均環保使用年限僅為8年。
據專家介紹,由於電子産品往往包含鉛、汞等有毒有害物質,電器一旦超期服役,有毒有害物質就可能發生外泄或突變,對環境造成污染,進而損害人體健康。(王炳坤 陳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