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9日電(記者 王思海)從6月1日起,北京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使用統一門診病歷單——《北京地區醫療機構門急診病歷手冊》。
記者29日從北京市衛生局了解到,北京市統一各醫療機構的門診病歷手冊,是為了規範管理門診病歷手冊,方便患者就醫,確保患者診治疾病的連續性。病歷手冊適用於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門診、急診就診使用,不適用於門診、急診留觀和住院。
北京市衛生局要求接診醫師在患者就診時必須完整填寫接診醫療機構和科室的名稱、就診日期和時間、病歷記錄和醫生簽字。醫生書寫病歷的字跡和簽字要規範,清晰可辨認。
據了解,到今年12月31日,醫療機構將停止出售自行印製的門診病歷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