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在日前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中指出,用政策引導方式鼓勵農民接受中醫藥服務,將適宜的中醫藥服務納入合作醫療報銷範圍,並適當提高報銷比例。還指出,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數據統計分析,及時掌握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費用變化,提高對醫療費用的監管能力。縣及縣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的年門診、住院次均費用增長幅度應低於當地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增長幅度。
據了解,浙江省87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目前已全部實施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加合作醫療農民2902萬人,佔全省農業人口的86%,累計報銷醫療費用33.32億元,1420.95萬人次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