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鹽酸丁咯地爾製劑臨床使用中出現的不良反應,尤其是過量使用後易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情況,為增加臨床使用的安全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鹽酸丁咯地爾口服製劑、鹽酸丁咯地爾注射劑和鹽酸丁咯地爾緩釋/控釋製劑説明書中有關內容進行修訂,並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通知轄區內藥品生産企業按照要求儘快修訂説明書和標簽,並將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等單位。相關藥品生産企業應主動跟蹤鹽酸丁咯地爾製劑臨床應用的安全性情況,按規定收集不良反應並及時報告。
關於修訂鹽酸丁咯地爾製劑説明書的通知
國食藥監注[2007]3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鹽酸丁咯地爾製劑臨床使用中出現的不良反應,尤其是過量使用後易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的情況,為增加臨床使用的安全性,國家局決定對鹽酸丁咯地爾製劑説明書進行修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鹽酸丁咯地爾口服製劑説明書【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藥物過量】項按照附件1內容修訂。
二、鹽酸丁咯地爾注射劑説明書【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藥物過量】項按照附件2內容修訂。
三、鹽酸丁咯地爾緩釋/控釋製劑説明書【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藥物過量】項按照附件3內容修訂。
四、請通知轄區內藥品生産企業按照要求儘快修訂説明書和標簽,並將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等單位。相關藥品生産企業還應主動跟蹤鹽酸丁咯地爾製劑臨床應用的安全性情況,按規定收集不良反應並及時報告。
附件:1.鹽酸丁咯地爾普通口服製劑説明書修訂內容
2.鹽酸丁咯地爾注射劑説明書修訂內容
3.鹽酸丁咯地爾緩釋/控釋製劑説明書修訂內容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鹽酸丁咯地爾普通口服製劑説明書修訂內容
【用法用量】
丁咯地爾使用有一定的危險性,必須考慮患者的腎功能情況使用,並嚴格遵守下列使用方法。
腎功能正常者:每天300-600mg,至少分兩次服用。每天最多不可超過600mg。
輕度和中度腎功能不全者(30ml/min<肌酐清除率<80ml/min):用量必須減半,每次150mg,早晚各一次服用。每天用量不得超過300mg。
腎功能檢查:使用前應進行腎功能檢查,尤其是年齡超過65歲和體重不足50kg的患者。
【不良反應】
常見的不良反應有胃腸不適、頭痛、頭暈和肢體皮膚刺痛灼熱感等。過量使用或腎功能不全者使用會導致嚴重的神經和心血管不良反應。
神經系統不良反應為:痙攣、癲癇發作、肌陣攣等。
心血管不良反應為:心動過速,低血壓,心律不齊,血液循環停止。
【禁忌】
1.對本品中任何成份過敏者禁用。
2.急性心肌梗塞、心絞痛、甲亢、陣發性心動過速者禁用。
3.腦出血及有出血傾向或近期有大量失血者禁用;分娩後的産婦和嚴重動脈出血的病人禁用。
4.嚴重腎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
【注意事項】
1.丁咯地爾使用有一定的危險性,不能超過最大用量使用。
2.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必須使用本品時應減少劑量或遵醫囑。
3.由於本品通過腎臟排泄,因此使用前必須檢查肌酐清除率,使用中進行定期檢查:
——腎功能正常者至少每年檢查1次。
——肌酐清除率低於正常的患者、65歲以上和體重不足50kg患者至少每年2次。
4.正在服用降壓藥患者慎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頭暈、嗜睡等症狀,駕駛車輛及操作機械者不宜服用本品。
6.不應與丁咯地爾注射劑同時使用。
【藥物過量】
在有意或意外過量用藥的情況下,迅速(約15分鐘)出現神經系統症狀(癲癇發作/癲癇持續狀態),隨後可能會出現心血管症狀(竇性心動過速,低血壓,嚴重室性心律失常,傳導阻滯,尤其是室性傳導阻滯),患者可能迅速發展成昏迷甚至血液循環停止。這些與抗抑鬱藥丙咪嗪用藥過量的臨床表現非常相似。
患者應緊急送醫院急救,按藥物過量進行對症搶救治療,應立刻給予輔助呼吸,並進行神經和心電圖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