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5日電(記者 王思海)北京市衛生局25日向社會發佈公告,准予北京安貞醫院等13家醫院可以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手術。
記者了解到,為規範人體器官移植,嚴格技術準入,保證醫療質量,北京市衛生局和總後衛生部分別組織專家對申請開展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的醫院進行了資格審核和考核評價,最後准予13家醫院開展相應項目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
這13家醫院是:北京安貞醫院、北京朝陽醫院、中日友好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友誼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北京佑安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解放軍總醫院、武警總醫院、空軍總醫院。
北京市衛生局表示,未辦理人體器官移植相應專業診療科目登記的醫療機構,一律不得從事人體器官移植。對違反規定者,將依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北京市衛生局提醒公眾,如發現未經批准擅自開展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請及時向北京市衛生局及軍隊和武警衛生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