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勞動保障廳、省國稅局和省地稅局7月9日聯合下發《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的通知》。
《通知》提出,企業在崗職工夏季防暑降溫費標準為: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從原來的120元提高到16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從原來的100元提高到130元。全年按四個月計發,高溫費列入企業成本費用,並首次准予稅前扣除。據介紹,高溫費可以按月發放,也可以一次性發放,但必須足額發放到職工手上。 (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