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20日從山東省衛生廳獲悉,根據有關規定,山東省衛生廳確定近期組織一次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考試,經考試合格的人員可按規定程序申請鄉村醫生執業註冊並取得《山東省鄉村醫生執業證書》。
擬報名參加2007年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考試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一是2003年8月5日以前從事鄉村醫生工作,但未取得《山東省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人員。包括兩類人:2003年8月5日以前從事鄉村醫生工作,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但因故未參加2004年鄉村醫生執業註冊考試考核的;2003年8月5日以前從事鄉村醫生工作,未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但實際在鄉村醫生崗位上從事鄉村醫生工作的人員,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出具證明,並在2004年4月26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已經取得中等以上醫學專業學歷的,在村醫療衛生機構連續工作20年以上的,按照省衛生廳制定的培訓規劃接受系統化、正規化培訓取得鄉村醫生中專水平證書的,按照省衛生廳制定的培訓方案接受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二是2007年9月3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中專醫學專業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55歲;符合設區的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人員可于2007年12月20日前,到各縣(市、區)衛生局報名點報名,全省統一考試時間擬定在2008年2月。(記者 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