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起,上海市戶籍的中小學生和嬰幼兒將享受新的居民醫保政策保障。上海市教委1月15日通知要求各中小學集中組織符合參保條件的學生參保。
據統計,上海市111.56萬名在校中小學生、嬰幼兒納入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範圍。他們參保登記、每年60元的保費收繳、發卡(冊)等工作,由所在學校和幼托機構統一辦理。低保家庭的中小學生、中職校學生和嬰幼兒個人繳費後,按規定享受繳費補助;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內地西藏初、高中班學生的個人繳費部分,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