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民政廳獲悉,河北省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總體目標已經確定:今年年底前,建立起覆蓋城鄉、覆蓋全體困難群眾,管理規範、成效明顯的醫療救助制度。到2010年前後,在全省實現醫療救助能力普遍增強、管理服務水平全面提高、醫療保障作用充分發揮、基本解決困難群眾基本醫療難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標,省民政廳提出,各市、縣要本著擴大救助範圍、提高救助標準的原則,對現有救助制度、方案和辦法加以修訂。
逐步擴大救助的覆蓋面。各地要在確保把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對象納入救助範圍的基礎上,逐步將低收入的老年人、重病或重殘的人群納入保障範圍;有條件的地方,還要考慮把低保邊緣群體、低收入群體納入進來。
制定切實可行的補助標準。各地要隨著醫療救助資金總量的不斷增加,及時提高醫療救助補助水平,逐步降低或取消起付線,提高醫療救助報銷比例。要進一步做好分類救助,針對救助對象的困難情況和基本醫療需求,制定不同的補助標準和辦法,對救助對象中“三無人員”、“五保戶”,以及重病、重殘等人員給予重點照顧。
完善救助方式。醫療救助可主要採取日常門診醫療救助、住院醫療救助和臨時醫療救助相結合的方式。日常門診醫療救助包括兩方面:一是資助城鄉困難群眾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二是對城鄉困難群眾中的“三無”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需長期維持院外治療的重病人員和70周歲以上老人等,應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每年通過一定限額的醫療救助卡券,直接用於日常門診和平價藥店購藥。臨時醫療救助主要服務於城鄉低保對象、五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以外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員,對其中因大病醫療費用過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視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臨時醫療救助。 (記者 周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