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湖北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和省民政廳聯合發佈緊急通知,要求對確診為手足口病的患兒,實行醫療費用全額報銷並對困難家庭予以生活救助。
通知指出,凡經鄉鎮衛生院及以上醫療機構確診為手足口病的患兒,其醫療費用(含住院和門診觀察治療費用)按兩種渠道予以報銷:對已參加新農合或城鎮居民醫保的,由當地經辦機構按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報銷;對已參加新農合或城鎮居民醫保、屬個人自付部分的醫療費用,以及未參加新農合或城鎮居民醫保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患兒戶籍所在地縣級財政專項資金予以補助。
通知要求,已確診的手足口病患兒在本縣(市、區)醫療機構治療,其醫療費用由醫療機構先行墊付。在本縣(市、區)外醫療機構就診的手足口病患兒,憑身份證明、診斷及病歷資料、醫藥費用清單及收據等,回戶籍所在地報銷。
通知強調,各級財政、衛生、勞動保障、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對手足口病患兒醫療費用全額報銷和生活救助工作的監管,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同時各級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省相關規定,做到合理診斷、合理治療。凡違反診療常規所發生的費用,由醫療機構自行承擔。對濫檢查、濫治療、濫收費等現象將嚴肅處理。(記者 唐曉安 張潔 通訊員 向清 實習生 肖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