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之後的主要公共衛生問題(摘要)
WHO應急和人道主義行動署,日內瓦,1999年8月
與地震有關的直接衛生問題
從理論上講,地震發生後一個星期,外科手術和一般醫療需求通常會恢復正常。可能會發生因次生災害造成的求助患者和傷員陸續送來的情況。目前掌握的有關因地震造成的受傷類型的信息很少,但不管傷亡人數多少,受傷的類型大部分是劃傷和瘀傷,一小部分人單純骨折,而少數人發生嚴重的多發性骨折或需要手術和其他急救治療的內傷,這些人在事件發生後的前24小時需要醫療服務。傷員一般會在地震發生後3-5天內不斷被送到醫療機構,而此後,逐步恢復至正常。傷員就診可能會出現兩波高峰,其一是直接來自就近的地震災區,其二比較偏遠的地震災區運送來的傷員。
自然災害之後疾病流行的風險
自然災害不會給受影響區域帶來之前並不存在的疾病。而且,地震之後,儘管零星病例的發病率升高的風險依然存在,但是傳染性疾病爆發的情況不會出現。地震之後疾病流行的風險因素主要是飲用水的衛生基礎設施受到破壞,公共衛生服務中斷(如:兒童接種疫苗)、病媒生物(如蚊子和嚙齒動物)的常規控制中斷等。一般的公共衛生措施與加強的疾病監控系統相結合,即足以預防和控制易流行疾病的傳播。
災難發生後遇難者屍體的管理
與自然災害有關的最常見的流言之一是,屍體是導致流行性疾病的原因,即這些屍體如果不立即掩埋或焚燒的話,將會構成一種流行危害。事實上,與死者屍體有關的健康危害是可以忽略的。當屍體接觸到水源系統並傳播腸胃炎時,污染可能會在極為有限的病例中發生。相反,對倖存者實施的衛生措施和水質控制對於控制霍亂的傳播是至關重要的。蚊子傳播的疾病,如瘧疾和登革熱,與屍體的存在性是不相干的。屍體與流行性疾病之間的關係尚未得到科學論證,亦未見諸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