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6月9日電(記者 卜雲彤)《海口市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日前獲海口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3400多名重點優撫對象將會享受到在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更高的醫療優惠和補助。
按照規定,一至六級殘疾軍人所在單位無力參保或無工作單位的,均由海口市民政部門統一辦理參保手續。在城鎮就業的其他重點優撫對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繳費,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確有困難的,民政部門通過多渠道籌資幫助其參保。居住在農村的其他重點優撫對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確有困難的,由各區民政部門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等幫助其繳費參保。
農村其他重點優撫對象,享受醫療補助以農村合作醫療及醫療保障的有關規定為前提,區別門診和住院治療,補助標準按每人每年累計,門診醫藥費每人每年累計補助300元,住院醫療費補助封頂線為3000元,藥費超出部分,視醫療補助資金財力和重點優撫對象的疾病及家庭情況給予追加補助。除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外,個人支付部分在封頂線範圍內的可以按50%的比例給予補助。
七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作單位解決,工作單位無力支付或無工作單位的,由各區民政部門從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中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