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衛生廳7月29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醫患溝通制度的意見》,從即日起,各醫療機構將建立醫患定期溝通制度,患者對醫療服務信息、價格和費用、貴重藥品和特殊檢查等知情同意率要達到100%;各醫院對醫患矛盾和糾紛實行分級預警機制,增進醫患雙方理解溝通,建立和諧醫患關係。
根據意見要求,從即日起,各醫療單位要落實定期溝通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權和選擇權。定期醫患溝通至少包括4個環節,門診溝通、入院溝通、住院期間溝通、出院時溝通。
患者對醫療服務信息、價格和費用、貴重藥品和特殊檢查等知情同意率要達到100%。各醫院可根據實際情況,由專門機構或人員對已出院的患者採取電話回訪、信件回訪、登門回訪的方式進行溝通,了解病人出院後的恢復情況,對病危患者出院後用藥、休息等提供康復指導,出院回訪率點70%。
意見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對醫患矛盾和糾紛實行分級預警機制,並制定應急處理預案。發現病人及家屬對醫療服務存在異議,或醫療工作存在某些缺陷以及某些特殊情況有可能演變成醫療爭議或糾紛的,醫護人員要立即發出預警,根據不同預警級別分別由所在科室、職能部門、醫院領導組織分析討論,確定有針對性的處理意見,及時派出專人進行面對面的溝通,充分説明情況,贏得理解和信任,在最短的時間內清除風險,化解矛盾。(記者 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