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糖尿病的診斷標準是什麼?
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學分會建議在我國人群中採用WHO(1999年)糖尿病診斷標準,即:
1.糖尿病症狀+任意時間血漿葡萄糖水平點11.1mmol/L(200mg/dL)或
2.空腹血漿葡萄糖(FPG)水平點7.0mmol/L(126mg/dL)或
3.OGTT試驗中,2小時血漿葡萄糖水平點11.1mmol/L(200mg/dL)
空腹指8~14小時內無任何熱量攝入;任意時間指1天內任何時間,與上次進餐時間及食物攝入量無關;OGTT是指以75g無水葡萄糖為負荷量,溶于水內口服(如為含1分子水的葡萄糖則為82.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