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銀川1月15日專電(記者曹健)寧夏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4日發佈通告,針對近期部分藥品誇大療效等違法行為,對“喘絡通膠囊”等五種嚴重違法廣告藥品在全區範圍內採取暫停銷售行政強制措施。
通告稱,寧夏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近期的藥品廣告發佈情況監測中發現,部分藥品廣告宣傳存在著擴大功能主治或適應症,絕對化誇大療效,或以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説明等違法行為,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規定,寧夏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強制停售決定。此次在寧夏暫停銷售的藥品包括藥品生産企業標示為雲南滇中藥業的喘絡通膠囊、藥品生産企業標示為吉林省力勝制藥有限公司的鹿胎膠囊、藥品生産企業標示為吉林省東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驅風通絡藥酒、藥品生産企業標示為吉林萬通藥業集團梅河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龍升風痛片、藥品生産企業標示為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同仁堂活胃膠囊。
寧夏藥監部門要求,各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通知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停止名單所列藥品的銷售活動,加強對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必要時可抽樣檢驗,對拒不執行的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處理。
寧夏藥監部門還要求相關藥品的廣告主必須立即停止違法廣告發佈,並在相關媒體發佈“違法藥品廣告更正聲明”消除影響,寧夏藥監部門再依法作出是否解除行政強制措施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