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月18日電(記者林艷興)“以前只有城鎮職工辦理了醫療保險。沒想到,我們這些普通的居民也能參加醫療保險,而且政府還給補助。”在西湖區醫保辦服務窗口,三三兩兩的居民揣著醫保卡,拿著報銷單來辦理醫療費用報銷。2008年,全省已有667.8萬城鎮居民順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佔城鎮人口數的57.2%,49.27萬人按規定報銷了醫療費。
江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江西全省11個設區市、99個縣(市、區)已全面啟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本建立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省基本實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市級統籌,在設區市範圍內統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辦法、籌資標準、醫療待遇標準,並統收、統支、統一調劑醫療保險基金。全省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去年年底,大學生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對象。
2008年,中央和省級財政配套醫療保險資金共撥付3.53億元。江西省城鎮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提高40元,由原來的成年人每人每年6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20元,分別提高到100元、60元。個人繳費部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每年一般僅需繳納90元、30元,即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市低保對象、城鎮重度殘疾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城鎮重度殘疾人、城鎮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籌資標準部分,由財政全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