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記者從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為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的有關規定,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對5種藥品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暫停其在江西省範圍內的銷售,藥品經營企業要立即將相關藥品下架,不得銷售,另有3種藥品被繼續查封。
這8種藥品都含有不科學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有的甚至未經審批就擅自發佈信息,利用專家和患者的名義為産品的功效進行證明。
被暫停銷售的5種藥品是:
標示“廣東宏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宏興制藥廠”生産的息喘丸;標示“河南禹州市藥王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活血壯筋丹;標示“吉林萬通藥業集團梅河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風痛片;標示“吉林本草堂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心舒膠囊;標示“西藏聶拉木藏藥廠”生産的十味手參散。
被繼續查封的3種藥品是:
標示“大連天山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參茸鞭丸;標示“青海格薩爾王藏藥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景天清肺膠囊;標示“內蒙古庫倫蒙藥廠”生産的七味沙參湯散。(記者 黃錦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