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記者周婷玉)中國政府網20日發佈消息,《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據工作條例,我國流動人口可在現居地享受免費獲取避孕藥具等計生服務。
工作條例規定,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可享受下列計劃生育服務和獎勵、優待:免費參加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知識和生殖健康知識普及活動;依法免費獲得避孕藥具,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晚婚晚育或者在現居住地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按照現居住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較大的市的規定,享受休假等;實行計劃生育的,按照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較大的市的規定,在生産經營等方面獲得支持、優惠,在社會救濟等方面享受優先照顧。
國家人口計生委的一項調查顯示,目前全國流動人口規模已達1.5億,而且70%以上是生育旺盛的育齡人群。據統計,流動人口超生佔違法生育總量的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