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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困難家庭兒童最高可獲6萬元大病救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南昌6月1日電(記者胡錦武)江西省城鄉居民困難家庭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1日在南昌正式啟動,這標誌著江西籍14周歲以下兒童如果家庭困難且身患符合救助條件的重大疾病,最高可獲得縣、市、省三級慈善機構累計6萬元的救助。

    由於現有保障水平較低,一些城鄉困難家庭的兒童一旦患上大病,往往給家庭帶來巨大災難。為此,江西省民政廳和江西省慈善總會通過建立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設立專項救助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患兒實施救助。

    據江西省慈善總會介紹,患兒家庭必須為城鄉低保戶或因兒童大病支出造成生活十分困難,可獲救助的病種包括惡性腫瘤(含白血病)、尿毒症(腎衰竭)、腦癱或縣級人民政府研究認定應救助的其他重大疾病。

    縣級慈善會對救助對象審查通過後,將及時予以救助,但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經縣級慈善基金救助後,患兒醫療費用仍有較大缺口,市級慈善會可再次予以救助,但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經縣、市兩級慈善基金救助後,患兒醫療費用仍有較大缺口,省慈善總會可再實施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救助。

    兒童大病救助慈善基金的籌集,以社會捐助資金為主,以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和財政投入為補充,基金為專項資金,通過建立專賬,規範管理,專款專用。基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情況,以及救助對象、救助金額等情況都將通過張榜公佈和新聞媒體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佈,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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