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全省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救助項目平穩、有序、安全運行,使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得到有效救助,吉林省採取一系列措施和辦法。
一是明確總目標及年度目標。總目標:自2009年到2011年,通過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救助項目補助,並結合吉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逐步實現吉林省農村孕産婦正常産免費住院分娩;年度目標:到2009年底,項目地區以縣(市、區)為單位,孕産婦住院分娩率點98%、高危孕産婦住院分娩率點99%、産前三次檢查覆蓋率點90% ,農村孕産婦在鄉鎮級定點單位住院分娩正常産免費。
二是實行住院分娩基本醫療服務定點和限價管理。各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當地縣、鄉(鎮)級具備條件的醫療保健機構,做為項目定點單位,執行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救助任務;限價收費標準為 :全省所有鄉(鎮)級定點單位正常産費用一律限價為600元、縣級定點單位正常産費用建議限價為800元,各地可根據醫療技術水平適當調整。
三是科學規範住院分娩服務項目。各定點單位要嚴格按照《吉林省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基本服務項目》執行,服務內容包括四大項:基本護理、常規檢查、接産服務、基本藥物,每一項又規定了具體的服務內容和價格標準,不得隨意更改。以切實確保住院分娩服務質量與安全。
四是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項目的銜接。下發了《關於吉林省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額補助的通知》規定所有符合條件的農村孕産婦住院分娩,除國家項目一律補助300元外,省內新農合也必須同時予以補助,即在鄉鎮衛生院正常産住院分娩一律定額補助300元;在其它定點醫療保健機構正常産及非正常産住院分娩按新農合原報銷補償辦法執行。
五是實行全省統一的農村孕産婦救助卡和救助經費三聯單,由省衛生廳負責印製,並實行逐級免費發放管理。
六是簡化補助程序,為孕産婦提供方便服務。凡農村孕産婦在縣域內持救助卡到定點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的,先由醫療保健機構直接墊付住院分娩基本醫療費用,然後再由醫療保健機構與縣(市、區)衛生局定期結算。
七是建立和完善項目組織管理體系。成立項目領導小組及技術指導組,並下設項目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項目的日常工作,要與國家“降消”項目並軌管理。
八是落實配套資金。各地財政部門要配備必要的工作經費,保證項目的啟動宣傳、督導質控等,以確保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