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7日專電(記者崔靜)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日前發佈通知,稱將對批准上市的藥品實行編碼管理,逐步實施藥品“電子身份證”監管制度。
據了解,國家藥品編碼是指在藥品研製、生産、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中以計算機常用的表示特定信息的編碼標識。國家藥品編碼包括本位碼、監管碼和分類碼,以數字或數字與字母組合形式錶現。
本位碼用於國家藥品註冊信息管理,藥品首次註冊登記時賦予本位碼,是國家批准註冊藥品唯一的身份標識。監管碼用於藥品監控追溯系統,是直接體現于藥品包裝上可供識讀器識讀並反映相關産品信息的編碼。分類碼用於醫保、藥品臨床研究、藥品供應及藥品分類管理等,在藥品包裝上不體現。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編碼管理旨在對藥品質量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動態監控,隨時追溯;同時,還能夠載入藥品的醫保報銷、市場供應、臨床研究等綜合信息,便於相關部門監測、引導每種藥品的合理使用。
據了解,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已于2008年將血液製品、疫苗、中藥注射劑及第二類精神藥品等納入編碼管理,並計劃在“十一五”規劃期間,把其他相關藥品全部納入到監管網絡中。